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意见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行业战略方针,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昱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智慧能源服务业务的拓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根据议案相关资料及项目投资估算,在合理边界条件下项目的投资收益率较为可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昱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签字:
陈万波、杨林、叶荣、黄博、周圆、李斌、徐擎天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