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云内动力,股票代码:000903)股票于2021年1月20日、1月21日、1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方案》(2020-051号),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5、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已终止挂牌,且公司已于2021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挂牌终止的公告》(2021-006号)。
6、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除公司回购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业绩情况是否达到业绩预告披露标准,待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测算后方可确定。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