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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关于子公司获得口罩生产许可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口罩生产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下称“贵州景峰”)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贵州省医疗器械疫情应急注册证》(下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临时生产一次性使用非无菌口罩的函》(下称“《同意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获得口罩生产许可的基本情况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注册证内容
医用外科口罩(非无菌)注册人名称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
注册证编号黔械应急准 2020055
注册人住所、生产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
型号平面形耳挂式
规格17.5cm×9.5cm
结构及构成产品由无纺布、过滤层、鼻夹、口罩带组成,其中过滤层由熔喷布制成,鼻夹为可塑性材料制成。
适用范围本品主要供非无菌要求工作条件下临床医务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戴,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体液、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物理屏障。不用于高风险暴露人员和较高风险暴露人员使用。
备注在包装、说明书和标签中应显著标明:“疫情应急用、非无菌、本省内调控使用”、“不用于高风险暴露人员和较高风险暴露人员使用”等字样,产品有效期6个月。
审批部门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20年4月3日
有效期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该证件自然废止

(二)《同意函》的主要内容

根据《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应急用口罩等防护物资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管的紧急通知》,为保障疫情期间防控所需,同意贵州景峰临时生产符合有关标准的疫情用“一次性使用非无菌口罩”。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产品外包装上应醒目标注“疫情应急用、非无菌、本省内调控使用”字样,说明书、标签适用范围应包含“不用于中等风险暴露人员、高风险暴露人员和较高风险暴露人员使用”字样,其产品有效期为6个月。

公司应按照应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完善生产条件,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有效期至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贵州景峰此次口罩相关资质的取得,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对公司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竭尽全力支援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供应与保障。

公司防疫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受疫情防控进展、市场供求状况、相关国家政策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口罩产品预计产生的收入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很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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