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数源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数源科技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70.0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
20000018570500014576617)人民币7,575.45万元;汇入数源科技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76930188000106353)人民币19,234.55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7.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
2023年度,公司使用金额
624.03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00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4,748.27万元(含银行手续费1.4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372.30万元(含银行手续费1.46万元)
截至2023年
月
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821.7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161.6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数源科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数源科技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变更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于2021年6月18日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20000018570500014576617 | 募集资金专户 | 4,697,915.42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76930188000106353 | 募集资金专户 | 19,039,627.07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20000018570500043472974 | 募集资金专户 | 2,511,274.32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20000016986700043421586 | 募集资金专户 | 3,670,339.26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76930188000180352 | 募集资金专户 | 1,696,857.50 | |
合计 | 31,616,013.5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部分利息),拟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63亿元变更用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
限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会会专[2024]0373号),认为:数源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数源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结论意见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数源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宏
邹文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26,712.1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4.0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72.3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3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1.0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 | 是 | 19,164.35 | 7,207.81 | - | 7,207.81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2.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 | 是 | 7,547.81 | 3,252.22 | - | 3,252.22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3.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 | 否 | - | 6,300.00 | 609.60 | 3,816.33 | 60.58 | 不适用 | 687.30[注2] | 不适用 | 否 | |
4.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 | 10,000.00 | 14.43 | 1,095.94 | 10.96 | 不适用 | 480.95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712.16 | 26,760.03[注1] | 624.03 | 15,372.30 | 57.45 | 1,168.25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未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21.47万元(其中: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921.4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进行了鉴证,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了《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4082号),公司完成了此次资金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部分利息),拟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仍在实施进行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161.6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2,821.74万元),其中:3,161.60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1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1]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
议通过剩余部分募集资金16,300万元变更用途及实施主体,含部分利息收入47.87万元。[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测算考虑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56.14万元对相应业务效益的影响。
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 | 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 | 6,300.00 | 609.60 | 3,816.33 | 60.58 | - | 687.30[注1] | - | 否 |
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10,000.00 | 14.43 | 1,095.94 | 10.96 | - | 480.95 | - | 否 | |
合计 | 16,300.00 | 624.03 | 4,912.27 | 30.14 | - | 1,168.25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由于原募投项目实施时间长,原定项目内容已不适合现有技术的发展,无法满足公司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63亿元变更用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 |
实施主体的公告》,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实施主体的公告》,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测算考虑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56.14万元对相应业务效益的影响。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