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与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整装”)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字号使用许可协议》,大亚整装在其门店装饰和产品销售中使用“圣象”字样,并按照其使用“圣象”字样产品的销售额的0.3%向圣象集团支付许可使用费。

2、大亚整装为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建军先生、眭敏先生、张晶晶女士均已回避,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获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永和路21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晖,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MA8UF7YQ9P,主营业务为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轻质

建筑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等。主要股东为大亚智慧整装家居(江苏)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戴品哎女士、陈巧玲女士、陈建军先生、张晶晶女士。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0万元(未经审计)。

2、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大亚整装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6.44%。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大亚整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圣象集团许可大亚整装在其门店装饰和产品销售中使用“圣象”字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大亚整装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字号使用许可协议》

1、甲方同意许可乙方在其门店装饰和产品销售中使用“圣象”字样。使用范围为中国。

2、乙方被许可使用甲方的字号系非独占性许可使用,甲方仍有权许可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更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被许可使用字号的权利转让、抵押、出租、出售给其他人。

3、本协议项下字号的许可使用期限为1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字号使用许可合同。

4、乙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使用“圣象”字样产品的销售额的0.3%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

5、乙方保证其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维护使用圣象字号的信誉。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大亚整装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08.95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3名独立董事(刘杰、冯萌、张立海)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意将《关于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刘杰、冯萌、张立海)就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在董事会审议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了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并对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字号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事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字号使用许可协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