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10:00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开展业务合作属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开展业务合作属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