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0-072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释义:
本公司 指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公司 指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信电子控股 指 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国际营销 指 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营销管理 指 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海信视像 指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与海信集团公司、海信电子控股、海信国际营销、海信营销管理及海信视像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在该项协议下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就拟于2021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2021年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开展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以及2020年1-9月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的议案,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段跃斌先生及费立成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1年 预计金额 | 2020年1-9月该类交易已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海信电子控股 | 销售电器产品 | 销售模具为招标定价,其余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31,927 | 17,716 |
海信国际营销 | 1,857,108 | 946,579 | |||
海信营销管理 | 65,791 | 24,586 | |||
海信视像 | 435 | 27 | |||
海信电子控股 | 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 35,135 | 8,824 | ||
海信国际营销 | 9,000 | 3,387 | |||
海信视像 | 366 | 69 | |||
海信电子控股 | 销售模具 | 200 | - | ||
海信国际营销 | 7,000 | 3,458 | |||
海信视像 | 7,950 | 4,401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海信电子控股 | 提供物业、加工、安装服务 | 2,459 | 1,245 | |
海信国际营销 | 提供物业服务 | 414 | 214 | ||
海信视像 | 提供物业、加工、安装服务 | 1,076 | 456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海信电子控股 | 采购电器产品 | 392 | 189 | |
海信国际营销 | 32,112 | 2,104 | |||
海信视像 | 233 | 3 | |||
海信电子控股 | 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 70,086 | 26,573 | ||
海信国际营销 | 3,500 | - | |||
海信视像 | 7,418 | 2,22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海信集团公司 | 接受物业、员工健康管理、技术支持、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 5,660 | 3,484 | |
海信电子控股 | 接受材料加工、安装维修、配送、物业、租赁、设计、检测、代理、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 85,712 | 44,918 |
(三)2020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1-9月该类交易已发生金额 | 2020年 预计金额 | 已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已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海信电子控股 | 销售电器产品 | 17,716 | 41,000 | 1% | 57% | (1)公告日期:2019年11月6日,公告编号: 2019-057;公告名称:《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公告日期:2020年8月1日,公告编号: 2020-048;公告名称:《关于签署<业务合作 |
海信国际营销 | 946,579 | 1,539,298 | 27% | 39% | |||
海信营销管理 | 24,586 | 67,000 | 1% | 63% | |||
海信视像 | 27 | 96 | 0% | 72% | |||
海信电子控股 | 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 8,824 | 23,503 | 0% | 62% | ||
海信国际营销 | 3,387 | 13,109 | 0% | 74% | |||
海信视像 | 69 | 1,910 | 0% | 96% | |||
海信电子控股 | 销售模具 | - | 600 | 0% | 100% | ||
海信国际营销 | 3,458 | 8,714 | 0% | 60% | |||
海信视像 | 4,401 | 17,000 | 0% | 74% | |||
海信国际营销 | 销售设备 | - | 600 | 0% | 10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海信电子控股 | 提供物业、加工、安装服务 | 1,245 | 1,769 | 0% | 30% | |
海信国际营销 | 提供设计、物业服务 | 214 | 1,009 | 0% | 79% | ||
海信视像 | 提供物业、加工、安装服务 | 456 | 2,088 | 0% | 78%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海信电子控股 | 采购电器产品 | 189 | 392 | 0% | 52% | |
海信国际营销 | 2,104 | 8,895 | 0% | 76% | |||
海信视像 | 3 | 49 | 0% | 94% | |||
海信电子控股 | 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 26,573 | 58,422 | 1% | 55% | ||
海信视像 | 2,226 | 7,536 | 0% | 70% |
海信国际营销 | 接受维修、代理、技术支持服务 | 3,659 | 381 | ||
海信营销管理 | 接受代理服务 | 28,819 | 11,731 | ||
海信视像 | 接受物业、技术支持服务 | 3,297 | 1,858 | ||
合计 | 2,259,749 | 1,104,429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海信集团 | 接受物业、员工健康管理、技术支持、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 3,484 | 4,838 | 0% | 28% | 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海信电子控股 | 接受材料加工、安装维修、配送、物业、租赁、设计、检测、代理、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 44,918 | 73,422 | 2% | 39% | ||
海信国际营销 | 接受维修、代理服务 | 381 | 3,346 | 0% | 89% | ||
海信营销管理 | 接受代理服务 | 11,731 | 16,700 | 0% | 30% | ||
海信视像 | 接受物业、技术支持、广告服务 | 1,858 | 3,490 | 0% | 47% | ||
合计 | 1,104,429 | 1,894,786 | 33% | 42%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主要因为本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调整导致。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主要因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调整导致,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住所 | 主营业务 |
海信集团公司 | 周厚健 | 80,617万元人民币 |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 | 国有资产委托营运;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视机、冰箱、冷柜、洗衣机、小家电、影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产品、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相关业务培训;物业管理;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 |
餐饮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停车服务;医疗服务。 | ||||
海信电子控股 | 贾少谦 | 19,977.46 万元人民币 |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 资本运营管理;自有资产投资;3C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消费类电子产品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特种专用电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
海信国际营销 | 林澜 | 3000万元人民币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 经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企业营销策划;承办中外合资、合作生产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 |
海信营销管理 | 程开训 | 10000万元人民币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 | 电视机、空调、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传感及控制设备的批发、零售、代理销售、售后服务、延保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安防、监控设备的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运营及推广】(依据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物流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货物道路运输(依据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
海信视像 | 程开训 | 130,848.12万元人民币 |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 电视机、平板显示器件、移动电话、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以及洗碗机、电熨斗、电吹风、电炊具等小家电产品、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通讯产品、移动通信设备、信息技术产品、家用商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维修和回收;非标准设备加工、安装售后服务;计算机硬件及配套零件,软件及外围设施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维修和回收;LED大屏显示、触控一体机、交互智能平板、数字标牌、自助售卖机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触控显示产品及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生产:卫星电视地面广播接收设备。房屋租赁、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运。 |
上述关联人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海信集团公司 | 海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海信电子控股 | 海信电子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为海信集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信电子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海信国际营销 | 海信国际营销的实际控制人为海信集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信国际营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海信营销管理 | 海信营销管理的实际控制人为海信集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
定,海信营销管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
海信视像 | 海信视像的控股股东为海信集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信视像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三)履约能力分析
1、截至2020年9月30日,海信集团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7.24亿元,净资产为74.10亿元,2020年1-9月海信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亿元,净利润27.29亿元。
2、截至2020年9月30日,海信电子控股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4.55亿元,净资产为26.43亿元,2020年1-9月海信电子控股实现营业收入0.60亿元,净利润11.65亿元。
3、截至2020年9月30日,海信国际营销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03.90亿元,净资产为22.32亿元,2020年1-9月海信国际营销实现营业收入390.97亿元,净利润3.54亿元。
4、截至2020年9月30日,海信营销管理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29亿元,净资产为0.86亿元,2020年1-9月海信营销管理实现营业收入9.20亿元,净利润为-551.49万元。
5、截至2020年9月30日,海信视像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05.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9.58亿元,2020年1-9月海信视像实现营业收入274.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亿元。
根据上述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服务、货物及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海信电子控股、海信国际营销、海信视像相互采购电器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双方参考同类产品市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向海信营销管理销售电器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双方参考同类产品市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2、本公司与海信电子控股、海信国际营销、海信视像相互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具体采购供应合同确定。
3、本公司向海信电子控股、海信国际营销、海信视像销售模具价格是按照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市场化价格。
4、本公司委托海信集团公司提供服务以及本公司与海信电子控股、海信国际营销、海信视像相互提供服务,以行业同类服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委托海信营销管理提供服务,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交易是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之条款进行。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10月30日
2、交易方:甲方:本公司
乙方Ⅰ:海信集团公司乙方Ⅱ:海信电子控股乙方III:海信国际营销乙方IV:海信营销管理乙方Ⅴ:海信视像
3、协议有效期:由2021年1月1日或本协议获甲方之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至2021年12月31日。
4、交易原则: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
5、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详见本公告“三、(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6、付款方式:本协议约定之交易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7、运作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协商的具体结果,就合作业务签订符合本协议原则和约定的具体电器产品交易、相关模具、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材料加工、安装维修、配送、物业、员工健康管理、租赁、设计、检测、代理、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合同。具体合同应至少包括电器产品交易、相关模具、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及相关服务所涉及产品(服务)的型号、数量、定价原则、质量标准及保证、结算方式、
交货方式、技术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8、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可以授权其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并由双方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鉴于乙方I与乙方II之间存在母子公司关系,乙方II与乙方III、乙方IV和乙方V之间存在母子公司关系,为了明晰本条中乙方子公司的法人主体范围,本条中乙方I的子公司不包括乙方II及其子公司,乙方II的子公司不包括乙方III、乙方IV和乙方V及该三家公司的子公司。
9、由于乙方Ⅰ正按程序推进实施《海信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混改”),若混改实施完成后,乙方Ⅰ不再为甲方的间接控股股东,且预计乙方Ⅰ母公司原部分服务职能将由乙方Ⅱ承接,因此本协议项下约定乙方Ⅰ的权利义务以及合作业务的全年交易总额将由乙方Ⅱ,即甲方间接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销售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电子控股及其他关联方销售电器产品可以利用海信电子控股及其他关联方的销售渠道,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本公司向海信国际营销销售电器产品有助于本公司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提升本公司品牌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本公司向海信营销管理销售电器产品,有利于借助海信“全品类”优势,通过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本公司销售规模。
(二)本公司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海信电子控股旗下子公司具有生产本公司电器产品所需原材料、零部件的专业能力,其中部分业务采用售料加工方式,本公司向海信电子控股旗下子公司销售原材料、零部件,有助于上述原材料、零部件加工业务的开展,从而确保本公司产品质量。海信电子控股旗下另一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及进出口贸易业务,该公司向本公司采购部分本公司具有采购优势的特定材料有助于增加本公司采购规模,提高本公司的议价能力,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
本公司向海信国际营销销售原材料、零部件,为本公司向海信国际营销销售电器产品的衍生业务,有助于本公司海外销售业务的开展,促进本公司出口收入。
本公司向海信视像销售原材料、零部件,可以提高本公司的资源利用率,增加本公
司收入。
(三)本公司销售模具产品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模具有助于扩大本公司销售规模,增加本公司销售收入。
(四)本公司提供劳务
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物业、加工服务,有助于提高本公司的资源利用率,增加本公司收入。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安装服务,为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器产品的衍生业务,有助于本公司电器销售业务的开展,增加本公司收入。
(五)本公司采购电器产品
本公司向海信电子控股旗下子公司以及海信视像采购电器产品,作为本公司为提高本公司电器产品销售收入而进行的市场推广及宣传活动的礼品,可以促进本公司销售收入,提升本公司整体形象。
本公司向海信国际营销采购“ASKO”以及“Gorenje”品牌高端电器产品,有利于扩大本公司高端产品内销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从而带动本公司整体高端产品规模的提升。此外,本公司委托海信国际营销从海外采购家电产品用于分析研究,有助于本公司开展产品市场调研工作。
(六)本公司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本公司向海信电子控股旗下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主要是随着智能电器产品的增加,智能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用量增加,海信电子控股旗下子公司在这方面的制造能力和水平较高,有利于保证本公司产品质量和性能。海信电子控股旗下另一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及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充分挖掘采购降成本空间,本公司通过该公司采购部分其具有采购优势的特定材料,该公司作为海信电子控股旗下控股子公司的代表统一谈价,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增加议价能力,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本公司向海信国际营销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为本公司从海信国际营销采购“ASKO”以及“Gorenje”高端电器产品的衍生业务,有助于满足上述高端电器产品销售业务需求。此外,海信国际营销在部分海外特定原材料及零部件上具有采购优势,本公司从海信国际营销采购该部分海外特定原材料及零部件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本公司采购成本。
本公司向海信视像采购“语音模块”等原材料及零部件可以满足本公司智能电器产品生产需求。
(七)本公司接受劳务
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在材料加工、安装维修、配送、物业、员工健康管理、租赁、设计、检测、代理、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等方面具备专业优势和经验,委托其提供相应服务可保证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本公司委托海信营销管理提供代理服务,有利于借助海信“全品类”优势,通过发挥协同效应,不断提升营销能力与营销效率,从而提升本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说明
公司事前就公司2021年拟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文件后,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同意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