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有额度基础上增加理财额度20,000万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2018年07月05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上
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期限98天,获得理财收益48.38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5,048.38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2018年10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2、产品代码:CNYAQKF3、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4、认购金额:5,000万元5、产品期限:183天6、预期年化收益率:3.5%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8、产品购买日:2018年10月26日9、产品到期日:2019年4月29日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无关联关系三、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产品 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损益金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保证收益型 | 10,000 | 2018年5月14日 | 2019年5月14日 | 尚未到期 | 尚未到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10,000 | 2018年5月14日 | 无固定期限 | 尚未赎回 | 尚未赎回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保证收益型 | 5,000 | 2018年7月5日 | 2018年10月11日 | 5,000 | 48.3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保证收益型 | 5,000 | 2018年8月15日 | 2018年11月15日 | 尚未到期 | 尚未到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保证收益型 | 10,000 | 2018年8月16日 | 2018年11月16日 | 尚未到期 | 尚未到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 非关联方 | 否 | 保证收益型 | 5,000 | 2018年10月26日 | 2018年4月29日 | 尚未到期 | 尚未到期 |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
6、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