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增补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成员出现变动,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能够正常运作,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同意增补董惠江先生为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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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