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佳电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92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聂传波 | 王志佳 | ||
办公地址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 | ||
电话 | 0454-8848800 | 0454-8848800 | ||
电子信箱 | hdjtjdgf000922@163.com | hdjtjdgf000922@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095,989,002.55 | 881,933,652.23 | 2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3,980,387.41 | 150,925,052.68 | 28.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4,515,834.21 | 135,637,440.24 | 28.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5,174,242.63 | -20,381,351.82 | 1,253.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6 | 0.31 | 27.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6 | 0.31 | 27.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5% | 9.26% | 0.7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40,511,892.07 | 3,233,385,750.84 | 3.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26,749,327.16 | 1,832,768,939.75 | 10.5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76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36% | 129,121,459 | 4,590,459 | |||||
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94% | 53,617,199 | ||||||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8% | 26,849,100 | 质押 | 25,831,000 | ||||
陈佳琪 | 境内自然人 | 0.81% | 3,943,751 | ||||||
陈家强 | 境外自然人 | 0.73% | 3,560,100 | ||||||
王凯 | 境内自然人 | 0.63% | 3,076,700 | ||||||
孔祥华 | 境内自然人 | 0.52% | 2,538,200 | ||||||
唐文成 | 境外法人 | 0.52% | 2,530,100 | ||||||
朱瑞 | 境内自然人 | 0.51% | 2,514,601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1% | 2,5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持有5%以上(含5%)的股东为哈电集团、佳电厂、建龙集团,其中哈电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佳电厂为哈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关联企业。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19年上半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坚定聚焦效益和质量,通过加大开拓市场力度,调整销售策略,坚持质量攻关,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企业经营管理等方式,呈现了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98.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4.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98.0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451.5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66%,基本每股收益
0.39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7.74%。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34,051.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202,674.9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一)市场开发方面
将满足客户需求这一主线贯穿市场开发的各项工作,主体的营销政策持续稳定;关注市场的变化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调动市场开发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市场开发意识,强化行业专项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效率与质量;推行差异化的销售方式,加大新产品市场推广力度,推进营销信息化的进程。
(二)技术进步方面
2019年2月,公司组织开展了2019年新产品推介会,将YBX4系列高效电机等10项新产品推向市场。2019年4月,公司在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现场成功举办了世界首台套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主氦风机到货暨验收移交会,标志着公司总包的两台套主氦风机经现场验收全部合格并顺利移交;2019年5月,公司与中海油惠州石化研制的我国单机功率最大的TZYW/TAW10000-20正压外壳型/增安型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顺利通过鉴定,产品成功替代进口,填补了国内空白,为我国大型防爆同步电动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是我国自主研制重大装备上又一突破。
新产品项目制管理模式成效显著,结合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电机及电机系统的高效节能技术”,加快了高压超一级能效隔爆型电动机研制进程;与清华大学共同开展的磁悬浮超高转速永磁同步电动机,已进入了产品装配阶段;高压变频调速一体化电机已完成单机试验,后续将与变频器进行一体化试验及安标取证工作;钻井平台用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动机目前已完成8个规格的开发工作,YYZ600/600样机已通过全套型式试验验证,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大型立式电动机取得实质性突破,5月30日公司生产的首台TL2240-40/3250立式同步电动机通过出厂试验;开关磁阻电机项目稳步进行,目前已经完成与哈尔滨理工大学签订样机订货合同、电机设计方案已完成;同步磁阻电动机已完成装配工作,将发往深圳与控制器进行联机调试;为加强新产品研发工作,公司在哈尔滨设立技术研发分公司,目前已完成组建并开始运作。
(三)质量管理方面
持续以工艺规范和可追溯性为重点,深化质量过程管控。开展检验规范梳理工作,严肃工序责任制,制定质量红线。采取整机抽查方式,定期对存库电机返回拆检检查并有针对性的落实整改。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聘请第三方监造驻厂开展质量改进工作,扩大驻厂检验流动覆盖范围,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
(四)供应链管理方面
公司制定《供应商分级管理办法》,通过打分评价方式对战略供应商、首选供应商、一般供应商等进行分级,并按级别进行管理,通过供应商分级,提升核心战略供应商的深化合作,持续优化供应商队伍,提高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实施采购品质提升计划,确保从源头上提升外购件质量。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投资者沟通的平台,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通过落实专人、及时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和认真回复投资者互动易上的提问等工作,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以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包括母公司在内的主体共6户,除母公司外具体包括:
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财务报表 | 增加或减少原因 |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佳木斯市佳时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公司 | 100 | 100 | 是 | 是 | -- |
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公司 | 100 | 100 | 否 | 是 | 注 |
成都佳电电机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公司 | 100 | 100 | 是 | 是 | -- |
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公司 | 100 | 100 | 是 | 是 | -- |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公司 | 100 | 100 | 是 | 是 | -- |
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公司 | 100 | 100 | 否 | 是 | 注 |
上海佳电企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公司 | 100 | 100 | 是 | 是 | -- |
注:本期合并范围减少2户,分别为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减少原因是:本年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出售;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法院受理破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报告期合并范围减少了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佳木斯佳电风机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具体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报告期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第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1)企业集团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