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1,000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40,545.80万元。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刘亨先生、王晓辉先生、刘志强先生、黄浩先生已回避表决。
经公司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主体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人名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 金额 |
向关联人出售产 | 哈尔滨电气 | 出售泵及配 | 市场价格 | 25,000 | 10,513.67 | 29,779.41 |
品、商品及提供劳务 | 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
哈电集团下属子公司(除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电机、租赁费 | 市场价格 | 6,000 | 184.61 | 4,523.56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哈电集团下属子公司 | 租赁费、采购原材料、产品检测费 | 市场价格 | 10,000 | 610.31 | 6,242.83 |
合计 | 41,000 | 11,308.59 | 40.545.8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 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 | 披露日 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哈电集团下属子公司 | 租赁费、 检测服务费 | 6,242.83 | 3,600 | 100% | 73.41% |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电机、 租赁费 | 29,779.41 | 17,100 | 83.22% | 74.15% | |
哈电集团下属子公司(除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电机、 租赁费 | 4,523.56 | 5,000 | 12.64% | -9.53% | ||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出售电机 | 1,482.43 | 4,000 | 4.14% | -62.94% | ||
合计 | 42,028.23 | 29,700 | 41.51%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因公司收购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装公司”)51%股权于2023年11月27日完成资产交割,根据并表控股子公司动装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增加了动装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交割后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后额度为29700万元,并经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发生金额追溯调整了动装公司2023年度全年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而公司审批通过的预测金额不包含动装公司交割前(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发生的 |
关联交易金额,若剔除相关数据,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
注: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在某类关联交易类别中,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发生额除以公司该类关联交易的总发生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志安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06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
经营范围: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及辅机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从事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物资供销业(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哈电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273,886.4万元,净资产2,312,240.1万元;2023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431,889.3万元,净利润83,840.3万元 (经审计)。
关联关系:哈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下属公司指哈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志安
注册资本:170,652.3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06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经营范围:承接国内外火力、水力、核能电站工程总承包、设备总成套、工程劳务、制造、销售动力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压力容器及机械电器设备、电站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从事中介服务、原材料、配套件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业;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从事进出口业务;按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港口经营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129,695.43万元,净资产1,386,470.21万元;2023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884,086.43万元,净利润57,476.00万元 (经审计)。
关联关系: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所知悉的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誉等信息,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支付关联交易款和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采购、销售、服务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出售产品发生时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