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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3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物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物进出口”)持有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资源”或“公司”)股票3,313.87万股,因其存在被动减持的情形,已于2022年5月20日预告披露被动减持情形,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983,719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减持股票金额以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于天物进出口享有的债权总额180,503,182.48元为限。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物进出口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7.70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59%。本次减持后,天物进出口持有公司的股份由3,313.8739万股减少至2,866.1682万股,持股比例由5.08%下降至4.3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2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30),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次减持时间已过半,天物进出口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5.80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73%。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收到股东天物进出口出具的《关于河钢资源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9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天物进出口在本次减持计划中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29.86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42%,减持金额已达到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金额上限。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进展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河钢资源向天物进出口购买其持有的四联资源(香港)有限公司股权而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 持 日 期减持 均价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天物进出口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6月14日14.43349.990.5362
2022年6月15日14.60182.080.2790
2022年6月16日14.3166.360.1017
2022年6月17日14.1029.110.0446
2022年6月20日13.7213.340.0204
2022年6月21日13.786.240.0096
2022年6月22日13.752.940.0045
2022年6月23日13.511.400.0021
2022年6月24日13.640.660.0010
2022年6月27日13.630.310.0005
2022年6月28日13.620.150.0002
2022年6月29日13.790.070.0001
2022年6月30日13.680.040.0001
2022年7月01日13.530.020.0001
2022年12月09日13.4424.060.0369
小计676.771.0368
大宗交易2022年6月02日13.55447.710.6859
2022年6月15日13.44105.390.1615
小计553.100.8474
合计1,229.871.8842

3、减持价格区间:13.44元-14.60元;

4、2022年6月7日天物进出口通过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次披露至本公告日,天物进出口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82.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3%;

5、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天物进出口合计持有股份3,313.875.07702,084.003.1927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3,313.875.07702,084.003.192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天物进出口本次被动减持公司股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天物进出口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金额未超过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金额上限,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天物进出口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天物进出口出具的《关于河钢资源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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