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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29
            2015 年 04 月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侯占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瑛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5,534,089.36          571,272,158.83                       -7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272,113.44          -25,588,691.95                       2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521,043.24          -26,238,905.89                       25.6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8,003,102.45         -400,319,382.71                      114.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6                  -0.0379                     24.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6                  -0.0379                     24.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0%                  -4.64%                       1.5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466,233,986.47        2,514,627,841.49                        -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14,817,344.35          628,212,282.60                        -2.1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62.5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5,940.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826.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521.75
合计                                                                     248,929.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5,25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43%   158,114,894
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4%    20,509,386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
                           国有法人               0.74%     5,000,000       5,000,000 冻结                  5,000,000
任公司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国有法人                 0.74%     5,000,000       5,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
瑞鼎盛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其他                     0.61%     4,123,596
托计划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4%     3,000,000       3,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 其他                    0.38%     2,543,635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吴娟玲                     境内自然人             0.35%     2,362,100
北京宝地环球工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2%     2,188,701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鑫融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其他                     0.30%     2,037,100
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8,114,894 人民币普通股     158,114,894
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                                                       20,509,386 人民币普通股         20,509,386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瑞鼎盛证券投资
                                                                            4,123,596 人民币普通股          4,123,596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百度百发
                                                                            2,543,635 人民币普通股          2,543,635
策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吴娟玲                                                                      2,3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2,362,100
北京宝地环球工贸有限公司                                                    2,188,701 人民币普通股          2,188,70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鑫融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2,037,1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7,100
金信托计划
红塔资产-国泰君安证券-红塔资产-稠州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银行-006 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黄慧                                                                       1,997,638 人民币普通股         1,997,638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866,752 人民币普通股         1,866,752
                                            根据香港上市公司中国星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8172,以下
                                            简称:中国星文化)2014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公告:中国星文化宣布以每股
                                            0.2 元,向稼轩集团、VisionPath、高振顺及瑞东环球配发 13.79 亿股新股,及
                                            13.79 亿股带有换股权的优先股,4 名投资者承配新股后,将合共持有该公司
                                            60%股权,其中稼轩集团持有 42%中国星文化股权。若优先股转换后,持股
                                            比例将进一步增至 75%,其中稼轩集团持有 52.5%。稼轩集团分别由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本公司股东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民夫人马青女士最终拥有 55%及 45%,由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粤
                                            文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
                                            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公司前十名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
                                            以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824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4.76%,主要是华素制药公司应收票据到期贴现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36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96.27%,主要是山东华素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3.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16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40.36%,主要是本期中实混凝土公司收购丰合义浩混凝土公司
    股权所致。
4.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6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50%,主要是四环制药私募债利息的计提增加所致。
5.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4.14%,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 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35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28%,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人民币63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86.90%,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7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04%,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87%,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
    人民币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23%,均是由于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包含中关村建设公司,而2014年底本公司转让中关
    村建设90%股权后,本年合并范围不包含中关村建设公司,导致各项利润指标本期比上年同期均产生较大变动。
7.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人民币-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30%,主要是本期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公司投资亏损比上年同
    期减少所致。
8.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人民币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66%,主要是华素制药公司所得税减少所致。
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49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5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8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1.76%,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3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9.7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8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7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0,较上年同期减少1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0,较上年同期减少1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7.7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90%,均是由于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包含中
    关村建设公司,而2014年底本公司转让中关村建设90%股权后,本年合并范围不包含中关村建设公司,导致各项现金流
    量指标本期比上年同期均产生较大变动。
10.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3.77%,主要是海南华素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1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75%,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减
    少所致。
12.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02%,主要是山东华素公
    司购买资产增加所致。
13.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1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中实混凝土公司收购丰合义浩混凝土公司支
    付的股权款增加所致。
1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14%,主要是本期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减
    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出售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及收购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基于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向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5.2%股权并与北京竣朗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收购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90%股权。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公司201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2月6日,公告2014-114、116、117号;2014年12月23日,公告2014-128
号)。2015年1月29日,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工商登记。
    2、大股东限售股解禁及追加承诺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
书(修订)》、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发布的《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报告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近日国美控股委托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对其所持有的153,532,91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该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
(详见2015年3月27日,公告2015-009号)。
    同时,为彰显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国美控股承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关村,股票代码:
000931)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36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承诺函》公告日前5个交易
日均价的120%(即9.99元*120%=11.99元),《承诺函》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均价=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上述价格如遇到分红、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董事
会将及时督促国美控股严格遵守承诺(详见2015年3月27日,公告2015-009号)。
    3、调整《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事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及补充。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
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28日,公告2015-010号;详见2015年4月14日,公告2015-015
号)。
    4、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公司于2015年3月5日披露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从2015年3月4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5年3月5日,公告2015-002号)。2015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北京
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详见2015年3月11日,公告2015-003号);2015年3月18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详见2015年3月18日,公告2015-004
号);2015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
告》(详见2015年3月25日,公告2015-007号)。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基本明确本次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
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网披露了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详见2015年3月30日,公告
2015-013号)。
    5、出售中科霄云95%股权
   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2015-005、006、
2015-015号)。
    2015年4月12日,公司与北京锦秋知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秋知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标的股权
的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3.7亿元(详见2015年4月14日,公告2015-016号)。2015年4月14日,公司收到锦秋知春支付的3,700
万元定金,《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全部达成,协议生效。
    6、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002.33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
开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其中,国美控股承诺以现金方
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认购金额为4亿元。除国美控股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国美控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2015年3月28日,公告2015-010、011、012号及同日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会同中介机构紧张有序的工作。
    7、变更与华夏药业合作项目付款条件
    为能更好的整合资源,争取各方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夏药业或甲方)、北京华素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素制药或乙方)、山东华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华素或丙方)三方达成《项目合作
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拟调整合作方式,华夏药业将其目前持有的山东华素的20%股权(以下简称:
目标股权)转让给华素制药。同时变更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款及商标转让款的付款条件。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2015年4月21日,
公告2015-019号)。
    8、变更收购资产中收入预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5号)文件中的要求,本公司拟变更经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的“山东华素向华夏药业购买药品及包装涉及的相关药品生产技术、专利和注册商标”收购中的收入预测(详见2013年9月26
日,公告2013-065号),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2015年4月22日,公告2015-020、021号)。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出售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及收购 2014 年 12 月 06 日         公告 2014-114、116、117 号
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         2014 年 12 月 23 日   公告 2014-128 号
大股东限售股解禁及追加承诺事宜                     2015 年 03 月 27 日   公告 2015-009 号
调整《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 2015 年 03 月 28 日   公告 2015-010 号
管理办法》事宜                                     2015 年 04 月 14 日   公告 2015-015 号
                                                   2015 年 03 月 05 日   公告 2015-002 号
                                                   2015 年 03 月 11 日   公告 2015-003 号
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2015 年 03 月 18 日   公告 2015-004 号
                                                   2015 年 03 月 25 日   公告 2015-007 号
                                                   2015 年 03 月 30 日   公告 2015-013 号
                                                   2015 年 03 月 20 日   公告 2015-005、006
出售中科霄云 95%股权
                                                   2015 年 04 月 14 日   公告 2015-015 号;公告 2015-016 号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015 年 03 月 28 日   公告 2015-010、011、012 号及同日相关公告
变更与华夏药业合作项目付款条件                     2015 年 04 月 21 日   公告 2015-019 号
                                                   2013 年 09 月 26 日   公告 2013-065 号
变更收购资产中收入预测
                                                   2015 年 04 月 22 日   公告 2015-020、021 号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关村,股票代码:000931)
                                                                                                   减持承诺期限为
                        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 36
                                                                                                   自可上市流通之
                        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承诺函》公告日前 5 个交易日均价的
           国美控股集                                                                 2015 年 03   日起 6 个月内;限
股改承诺                120%(即 9.99 元*120%=11.99 元),《承诺函》公告日前 5 个交                                    正在履行中
           团有限公司                                                                 月 30 日     售承诺期限为自
                        易日均价=公告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公告日前 5
                                                                                                   可上市流通之日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上述价格如遇到分红、转增、送
                                                                                                   起 36 个月内。
                        股、配股等事项时,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
                        国美控股在《收购报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做出如下承诺:1、                                      截至目前,国美控股做出的“提供部分资金帮助”的承诺已完成。
                        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等与上市公                                         “向上市公司寻找或注入优质房地产资产”的原收购承诺目前已
                        司有竞争性的施工类业务;2、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与                                        按法定程序完成变更,变更后的承诺内容为:豁免上市公司自
                        上市公司有竞争的科技园区及开发区的地产开发业务;3、鹏泰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拖欠及应付大股
                        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在上市公司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一地区直                                         东借款利息 55,947,099.62 元。《中关村收购报告书》中“寻找或
                        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住宅类房地产开发业                                         注入优质的房地产项目”已不符合宏观环境、股东资源和上市公
收购报告                务时,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开发权;但其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                                        司战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再履行。上述变更承诺事宜已经公
书或权益                目和按下述第 4 条所述实施的开发业务除外;4、在上市公司有                                       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14
           国美控股集                                                                 2006 年 10
变动报告                资金和开发计划的前提下,鹏泰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有任何商业                     长期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
           团有限公司                                                                 月 20 日
书中所作                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                                         加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在审议该事项的具体程序中,
承诺                    开发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均应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与上市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详见 2014 年 5 月 6 日,
                        公司。如先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                                         公告 2014-041 号、042 号,2014 年 5 月 23 日,公告 2014-048
                        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承诺放弃该商业机会;                                       号)目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
                        如果上市公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                                         上市公司已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
                        业务机会。5、在上市公司妥善解决 CDMA 担保问题后及在各                                          诺的相关情况(详见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告 2014-051 号)。
                        方努力下解决了上市公司的其他或有负债、逾期贷款、税务纠                                         就变更后的承诺内容“豁免上市公司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纷等问题,可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资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鹏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拖欠及应付大股东借款利息 55,947,099.6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泰投资同意向上市公司寻找或注入优质的房地产项目及提供部                             元。”国美控股现已兑现承诺,公司财务部门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分资金帮助,以协助上市公司明确主业及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                           增加上市公司“资本公积”55,947,099.62 元。至此,国美控股变
                      同时最大限度规避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更后的承诺事项全部履行完毕(详见 2014 年 7 月 2 日,公告
                                                                                                         2014-073 号)。
                      国美控股在放弃收购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四环医药”)时做出承诺:经第三届董事会 2008                          公司收悉中国证监会〔2008〕2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暂缓出售四环医药,                             终止审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
资产重组
           国美控股集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作 2008 年 01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的有关
时所作承                                                                                    长期
           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同意本公司做出暂缓出售四环医 月 17 日                    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申请的审查(详见 2008 年
诺
                      药的决定,并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将以不低于 40,000 万元再次收                           3 月 31 日,公告 2008-022 号)。截止目前,本公司未重启出售
                      购四环医药,若有其他潜在投资者参与竞价,则以价高者得为                             四环医药股权的工作。
                      原则(详见 2008 年 1 月 19 日,公告 2008-006、007 号)。
承诺是否
           是
及时履行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10,000 --         14,000     -4,229.76 增长                      336.42% --        430.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82 --         0.2075      -0.0627 增长                       336.36% --        430.94%
                                1、2015 年 4 月 12 日,公司与北京锦秋知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拟出售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霄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5%的股权(简称:标的股权),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 3.7 亿元。截止 4 月 14 日,公司已收到买方支付的定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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