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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7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09,301,691.626.33%1,460,919,478.781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5,197,855.35-729.85%-49,955,956.22-32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6,446,535.04-836.08%-55,373,042.92-418.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5,051,996.2070.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66-732.12%-0.0663-322.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66-732.12%-0.0663-322.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7%-4.49%-2.98%-4.3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349,286,560.503,455,089,205.24-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649,460,938.541,699,471,784.03-2.9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4,358.051,577,571.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5,955.981,714,168.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95,311.863,446,498.55
减:所得税影响额203,289.75832,744.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33,656.45488,407.49
合计1,248,679.695,417,086.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1,200.9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5.7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本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466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9.7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及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票据到期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6,980.55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40.7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和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4、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656.1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泰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取得成本增加,并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所致。

5、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租赁车位使用权,按合同规定分期收回租赁费导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165.35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1.6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将已完工沧州华素医药产业园转固定资产所致。

7、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349.5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23.2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455.09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5.9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本期支付前期工程款导致。

9、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30.89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1.1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结转预收车位款所致。10、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481.5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4.44%,主要是除预收房屋租金以外的其他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8,141.1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7.97%,主要是计提土增税款所致。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156.1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3.05%,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6,830.8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06.2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14、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768.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0.2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期税金增加所致。

15、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435.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8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素生物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孙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和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本期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65.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0.4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医药版块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减少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冲回存货减值所致。

18、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66.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5.3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处置其子公司北京华素堂有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所致。

1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6.5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2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2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5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收到福州华电案件担保款所致。

21、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72.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8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公益捐赠支出所致。

2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2,267.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5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医药版块和混凝土版块本期采购成本同时新增所致。

2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2.8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3.7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去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00%,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多多药业有限公司9.56%股权收回股权处置尾款所致。

25、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4,598.3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0.6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支付购房款所致。

26、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为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去年同期支付北京汉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2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105.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支付华素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2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3,9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38%,主要是由于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2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0.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9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币账户本期汇率变动金额导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8,60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78%209,213,2280质押124,101,400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37%55,500,3550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06%23,029,108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72%5,393,6330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国有法人0.66%5,000,0005,000,000
周宇光境内自然人0.55%4,150,6000
#林飞燕境内自然人0.34%2,552,1110
#陈利珍境内自然人0.29%2,147,4000
周爽境内自然人0.28%2,136,0370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26%1,967,108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9,213,228人民币普通股209,213,228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55,500,355人民币普通股55,500,355
#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3,029,108人民币普通股23,029,10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393,633人民币普通股5,393,633
周宇光4,150,600人民币普通股4,150,600
#林飞燕2,552,111人民币普通股2,552,111
#陈利珍2,147,400人民币普通股2,147,400
周爽2,136,037人民币普通股2,136,037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967,108人民币普通股1,967,108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866,752人民币普通股1,866,75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与林飞燕(第六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形外,未知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前十名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5,111,828股。 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500,355股。 3、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14,0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815,108股。 4、林飞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52,111股。 5、陈利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35,0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12,4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予以假释及正式获释的事宜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晚间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获悉,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先生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详见2020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0-055)。2021年2月16日,公司获悉黄光裕先生的假释考验期已届满,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且已正式获释(详见2021年2月17日,公告编号:2021-006)。

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事宜

(1)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2020年7月21日,国美控股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际信托?长惠7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雪松国际信托?长惠7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合同》;于2020年8月11日,将其中的44,101,4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雪松信托;2021年5月27日,上述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中400,000股已解除质押;2021年5月20日,国美控股与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雪松国际信托?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合同》,并于2021年5月27日,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继续质押给雪松信托(详见2021年6月1日,公告编号:

2021-031)。

(2)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2021年8月13日,上述质押的本公司股份中43,701,400股已解除质押。2021年8月17日,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3,701,400股继续质押给雪松信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控股质押数量为124,101,4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8%(详见2021年8月20日,公告编号:2021-055)。

3、关于与四川大学签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意向书的事宜

公司与四川大学签订了《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四川大学承诺以非吗啡物质为起始物料合成吗啡类药物相关技术与专利,只独家与公司或公司指定方进行合作,合作范围具体如下:

(1)以多取代苯乙酸等非吗啡类物质合成吗啡类化合物的平台技术。

(2)吗啡类药物与类吗啡样物质合成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天然产物吗啡、可待因、蒂巴因;半合成品种羟考酮、羟吗啡酮、纳洛酮、纳曲酮、纳美芬、纳布啡、氢吗啡酮、氢可酮等。

(3)合作区域:中国境内/国际(详见2021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1-040)。

4、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注销的事宜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2220188000066039)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利息结余51.55元,应银行监管要求,将全部转入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基本户(利息结余扣除工本费5元,实际到账金额

46.55元)。公司已完成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除上述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详见2021年7月1日,公告编号:2021-044)。

5、关于公司调整发展战略的事宜

公司结合自身和外部环境情况,通过客观分析和深入研究,拟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业务发展策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以创新为驱动,以政策和需求为导向,整合内外部资源,以现有医药业务为基础,通过激活沉淀品种、产品线自研扩充,构建原料药到制剂一体化的有竞争力的生产模式,稳步提升现有业务规模,强化在心血管、口腔、消化、妇科和麻精等多个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探索生物制药新领域,全力推动创新型药物的发展,打造多个产品集群,更进一步地提升市场竞争力。由以“医药大健康为核心”的公司再聚焦,变更为创新型医药产业集团。

根据《公司章程》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同意,并提交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14日,公告编号:2021-054)。

(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多多药业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发明专利证书、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宜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收到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23000150,发证时间为:2020年8月7日,有效期三年。多多药业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0年度-2022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2021年1月7日,公告编号:2021-002)。

(2)多多药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基于生物活性检测的双黄连注射液质量控制评价方法”发明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专利期限证书号专利权人
ZL201810735952.6一种基于生物活性检测的双黄连注射液质量控制评价方法2018年07月06日二十年第4333971号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该项发明专利的取得,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这次该专利的获得,有利于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技术创新,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详见2021年4月27日,公告编号:2021-031)。

(3)多多药业生产的“盐酸曲马多片”(规格:50m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曲马多片;②剂型:片剂;③注册分类:化学;④药品规格:50mg;⑤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0212021;

⑥药品生产企业:多多药业有限公司;⑦申请内容:1.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请,处方和工艺有变更,2.提高质量

标准,3.修订药品说明书;⑧受理号:CYHB2050311;⑨通知书编号:2021B02365;⑩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本次盐酸曲马多片(制剂规格:50m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1年8月4日,公告编号:2021-052)。

2、关于山东华素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事宜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孙公司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山东华素所属产品“格列吡嗪分散片”(规格5mg)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修改的关键指标:主要修改“有关物质”项目。检测方法由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度法”改为“梯度法”;收紧了已知杂质A、单个未知杂质和总杂质的限度,增加了杂质G的控制。

申请目的:为完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格列吡嗪分散片技术转让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7B03097,详见2018-008公告)审批结论的要求(详见2021年1月27日,公告编号:2021-003)。

(2)山东华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R202037002260,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依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山东华素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2021年2月10日,公告编号:2021-005)

3、关于山东华素盐酸贝尼地平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孙公司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药品基本信息如下:

①药品名称:盐酸贝尼地平片;②商品名:元治?;③剂型:片剂;④制剂规格:8mg;⑤注册分类:化学药品补充申请;⑥申请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⑦受理号:CYHB2150523国。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山东华素将积极配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盐酸贝尼地平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审评工作(详见2021年4月13日,公告编号:2021-015)。

4、关于北京华素产品临床试验进展、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及原料药再注册批准、完成境内生产药品备案的事宜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与军科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合作开发的用于治疗血管性痴呆的中药1类新药知母皂苷BII胶囊I期单次给药的临床试验信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公示。I期单次给药的临床研究已经进行受试者筛选,并已开展第1剂量组的给药观察(详见2021年6月4日,公告编号:2021-039)。

(2)北京华素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具体情况如下:

①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②许可证编号:京20150168;③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97157;④分类码:AhtDh;⑤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⑥法定代表人:侯占军;⑦企业负责人:董国明;⑧质量负责人:张秀鸣;⑨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⑩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口服液溶剂、搽剂、涂剂、乳膏剂、凝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变更内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盐酸苯环壬酯生产场地变更至“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原料药合成区:盐酸苯环壬酯生产线、精干包一区:盐酸苯环壬酯生产线)。

北京华素收到《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登记号:Y20190004124),主要内容如下:

①化学原料药名称:盐酸苯环壬酯②化学原料药注册标准编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162)-2003Z3

③有效期:24个月④原通知书编号/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875⑤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⑥审批结论:

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再注册⑦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⑧通知书有效期:至2026-09-12。

新《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原料药盐酸苯环壬酯变更生产地址,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结构,丰富公司的产品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北京华素已经完成药品再注册批准工作,可实现盐酸苯环壬酯的生产。药品生产许可与药品注册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许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该药品的先决条件,是证明公司生产药品合法的依据。本次生产许可证变更,表明该生产场地的人、机、料、法、环能够满足该药品生产。药品再注册批准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物料管理等均符合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综上,药品生产许可证转移和药品再注册,表明北京华素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均符合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适应当下药品管理水平,可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详见2021年9月23日,公告编号:

2021-067)。

(3)北京华素所属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5mg)有效期由原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①备案号:京备2021099397;②药品通用名称:富马酸比索洛尔片;③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82;④上市许可持有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⑤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⑥生产企业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⑦生产企业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⑧备案内容:改变富马酸比索洛尔片(5mg)的有效期,由原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同时对药品说明书、铝箔标签和质量标准进行相应修改;

⑨备案机关: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⑩备案日期:2021-09-23。

本次药品有效期由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可以延长该药品在市场终端销售和库存时间,有利于公司合理组织产品生产及销售,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详见2021年9月28日,公告编号:2021-071)。

5、关于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消毒产品备案审核通过的事宜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消毒产品备案审核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①产品名称:华素牌低温消毒剂;②产品分类:消毒剂;③产品规格:27.5g/袋、5L/桶;④剂型:粉剂/液体;⑤产品风险程度:第二类产品;⑥产品使用范围:硬质物体表面消毒;⑦检验报告结论:合格;⑧卫生安全评价结论:合格本产品适应零下18摄氏度低温环境和物品外包装表面消毒,能在低温环境下杀灭病毒和细菌,主要应用于冷链消毒。

根据国检安评(北京)医院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021/gj-x-041】、中检科健(天津)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CAST-03-2021-0752】,其结论为:华素牌低温消毒剂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的规定。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消毒产品备案审核通过,意味着该消毒产品可进一步投入生产,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满足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详见2021年8月2日,公告编号:2021-051)。

6、关于苏雅医药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的事宜

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华素之子公司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雅医药)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评审,并取得其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和认可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获得机构名称: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CNAS L15396

证书内容: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ISO/IEC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具备承担本证书附件所列服务能力,予以认可。

生效日期:2021年09月08日

截止日期:2027年09月27日

(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决定书

机构名称:北京苏雅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注册号:CNAS L15396

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有关规定,CNAS派出评审组实施了现场评审,经认可评定,CNAS做出决定并通知如下:

①授予你机构CNAS认可资格,认可的能力范围见认可证书附件。

②允许你机构按照《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CNAS-R01)以及ILAC-R7的规定,使用CNAS认可标识、ILAC-MRA/CNAS标识和声明认可状态。

③你机构应于2022年09月08日前接受监督评审。

CNAS认证是从事检测检验工作的国际通用衡量标准,通过这一认证,表明苏雅医药具备了按照相应认可准则开展研究服务的技术能力,检测质量获得了行业主管机构及评审专家的认可。预计这一认证的通过,将能有效的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客户信心。同时,由于CNAS认证具备广泛的国际互认,通过这一认证,对于苏雅医药未来承接进口注册项目、国际注册项目,均能带来良好的正面影响(详见2021年9月23日,公告编号:2021-06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2,008,974.73206,637,742.4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5,957,547.425,957,547.4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963,749,213.921,005,043,075.09
应收款项融资74,660,045.69123,975,253.65
预付款项69,805,504.2328,996,566.9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1,304,549.7759,458,546.6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38,948,709.22479,538,843.14
合同资产6,561,266.02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2,685,303.1286,448,291.46
流动资产合计1,835,681,114.121,996,055,866.7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7,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8,580,526.439,214,177.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6,596.093,006,596.0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50,021,873.9951,017,894.60
固定资产860,146,774.05759,459,952.81
在建工程51,653,518.94134,834,744.6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58,580,744.06137,540,279.68
开发支出23,495,227.8310,524,591.71
商誉215,917,099.67212,201,099.67
长期待摊费用75,539,806.7189,209,632.23
递延所得税资产25,112,371.0125,128,724.22
其他非流动资产14,550,907.6026,895,645.57
非流动资产合计1,513,605,446.381,459,033,338.45
资产总计3,349,286,560.503,455,089,205.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77,742,500.00500,469,1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11,395,991.97343,292,372.46
预收款项2,308,934.163,923,017.48
合同负债54,815,140.5229,720,217.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9,678,763.6534,067,978.87
应交税费81,411,145.0959,007,306.00
其他应付款258,603,429.93205,911,364.14
其中:应付利息1,361,253.07
应付股利14,350,332.6214,350,332.6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7,891,776.45176,499,367.81
其他流动负债2,944,572.073,025,230.23
流动负债合计1,276,792,253.841,355,915,954.6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91,560,951.38136,75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68,308,797.6316,815,610.4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6,750,023.7529,570,851.09
递延所得税负债4,795,035.795,198,916.4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91,414,808.55188,335,378.02
负债合计1,468,207,062.391,544,251,332.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753,126,982.00753,126,98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576,028,798.221,576,028,798.2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7,412,769.18-27,357,879.9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83,015,164.7083,015,164.7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35,297,237.20-685,341,280.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49,460,938.541,699,471,784.03
少数股东权益231,618,559.57211,366,088.50
所有者权益合计1,881,079,498.111,910,837,872.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349,286,560.503,455,089,205.24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1,460,919,478.781,243,975,860.94
其中:营业收入1,460,919,478.781,243,975,860.9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482,423,370.391,191,190,253.72
其中:营业成本677,595,772.06538,708,347.6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47,683,071.9718,322,396.53
销售费用533,062,919.95439,354,350.69
管理费用143,983,388.68126,350,925.98
研发费用44,358,033.1523,360,722.76
财务费用35,740,184.5845,093,510.13
其中:利息费用36,823,051.4041,421,942.84
利息收入1,040,114.73480,624.38
加:其他收益3,526,260.004,208,709.8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63,946.76-167,954.2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33,650.77-167,954.2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56,333.582,935,592.9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15.1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6,124.37-704,987.5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9,924,709.1959,056,968.20
加:营业外收入2,291,363.756,286,834.64
减:营业外支出723,106.582,400,681.1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356,452.0262,943,121.71
减:所得税费用14,383,340.1719,510,933.3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2,739,792.1943,432,188.4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2,739,792.1943,432,188.4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955,956.2222,473,107.26
2.少数股东损益17,216,164.0320,959,081.1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7,900.0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4,889.2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4,889.27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4,889.27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010.80
七、综合收益总额-32,797,692.2643,432,188.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0,010,845.4922,473,107.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213,153.2320,959,081.1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6630.0298
(二)稀释每股收益-0.06630.029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22,155,247.501,217,536,816.5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583,618.501,896,975.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8,530,294.36141,734,247.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42,269,160.361,361,168,038.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22,677,135.38323,669,305.9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3,959,602.02172,934,074.60
支付的各项税费187,373,397.82146,279,215.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3,207,028.94639,027,858.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7,217,164.161,281,910,45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051,996.2079,257,584.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28,447.67906,736.2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3,175.21550,163.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1,622.8811,456,899.7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5,983,488.74116,826,371.00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1,058,446.6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041,935.41119,826,37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10,312.53-108,369,471.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9,750,000.00309,385,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9,750,000.00309,38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5,787,241.05306,362,632.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672,632.5732,253,638.3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60,129.654,290,480.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3,020,003.27342,906,750.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270,003.27-33,521,750.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48.082,500.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528,767.68-62,631,136.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2,061,760.11251,394,631.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7,532,992.43188,763,494.84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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