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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2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占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黄瑛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2012.9.30                       2011.12.31
                                                                                                        (%)
总资产(元)                             4,255,957,598.10               4,332,619,462.54                          -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789,245,378.77                 732,616,625.09                           7.73%
者权益(元)
股本(股)                                 674,846,940.00                 674,846,94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1.1695                        1.0856                          7.73%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73,612,395.20                  -28.03%        2,026,821,593.36                -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966,969.34                  -111.13%         50,834,106.69                 10.96%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217,130,742.90                 45.36%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3217                45.37%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74                   -111.2%                 0.0753                 1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74                   -111.2%                 0.0753                 1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3%                  -110.16%                  6.69%                  5.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21%                  -119.97%                  -1.06%              -117.49%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0,698,617.57 设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中宏基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2)本公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转让子公司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 46%
                                                                           的股权。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1,580,046.05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6,099.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444,122.07
所得税影响额                                                 -100,781.10
合计                                                       58,859,859.85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2,90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数量                        种类                       数量
       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                  24,682,668 人民币普通股                                24,682,668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581,984 人民币普通股                                 4,581,984
                       郝峰                   3,128,618 人民币普通股                                 3,128,618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866,752 人民币普通股                                 1,866,752
                     陈芙蓉                   1,600,021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21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 500
                                              1,453,705 人民币普通股                                 1,453,70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王健                   1,404,758 人民币普通股                                 1,404,758
                     刘天羿                   1,324,501 人民币普通股                                 1,324,501
                     曾泽阳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
                     陈淑华                   1,084,611 人民币普通股                                 1,084,611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9,726.33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2.7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本公司预收科贸七层售
房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296.25 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2.3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
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销售产品以票据方式结算业务量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013.4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66.7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
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项目预付工程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1,216.18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2.1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往
来款项减少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41.1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2.4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
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临时设施摊销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6,55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7.9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票据方式结算业务量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63,215.27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6.5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预收科贸七层售房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144.56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0.5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
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中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67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99.9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应付重庆海德
股权收购款减少所致。
    (10)专项应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25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5.5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转让持有的中关村科技软件
有限公司股权导致合并事项减少。
    (11)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人民币5,475.53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51.11 %,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支付天津建行重庆海
德股权收购款利息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人民币510.17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1,488.26%,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根据情
况进行了坏账的计提所致。
    (13)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人民币6,116.26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5,496.91%,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关
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股权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中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所致。
    (14)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27.89万元,较上期金额减少41.5%,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
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的税收返还减少所致。
    (15)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49.47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166.07%,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
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处置了通过抵债获得的资产所致。
    (16)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651.18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49.98%,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
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大幅提高所致。
    (1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4,642.17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39.33%,主要是由于本期
本公司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重庆海德大酒店所致。
    (1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0.06万元,较上期金额减少99.96%,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所持有的股票所致。
    (1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9.8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票铜陵精达分红所致。
    (2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3.91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116%,
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处置报废的车辆所致。
    (2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获得转让其持有的中关
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2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830.86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571.01%,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短期银行通知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23)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312.32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102.28%,
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置设备所致。
    (2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37.26%,主要是由于
本期本公司支付重庆海德股权收购款所致。
    (2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8,436.17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184.42%,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所致。
    (2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5,262.03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189.66%,主要是由于本期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2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260.70万元,较上期金额增加121.33%,主要是由于
本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贷款利息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四环医药发行私募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环医药,本公司持有其 99%股份)筹备发行私募债券,
本公司为四环医药本次发行私募债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债券期限
一致。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7 月 5 日,公告编号 2012-038、2012-039);并
经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详见 2012 年 7 月 21 日,公告编号 2012-043)。
2012 年 8 月,四环医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接受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备
案的通知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接受四环医药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私募债券备案(详见 2012 年 8
月 18 日,公告编号 2012-051)。
    2、公司向国美控股借款暨关联交易
公司继续向大股东国美控股借款人民币 356,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借款利
率为同期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上浮 15%计算,自协议生效且借款到账起开始计息。
该事项已经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批准实施(详见 2012 年 7 月 7 日,公告编号
2012-041)。
    3、中实混凝土发行私募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实混凝土,本公司直接间接共持有其 98.8%股份)筹备发行私募
债券,本公司为中实混凝土本次发行私募债券提供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
债券期限一致。由于中实混凝土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期限截止到 2015 年 4 月,如果中实混凝土在经营有效期结束之后不
能继续经营,本公司承诺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7 月 28 日,公告编号 2012-045、2012-046);并
经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详见 2012 年 8 月 14 日,公告编号 2012-050)。
2012 年 9 月,中实混凝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接受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备案
的通知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接受中实混凝土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私募债券备案(详见 2012 年 9 月
25 日,公告编号 2012-057)。
    4、出售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 46%股权
本公司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 46%股权。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贰佰万元(200 万元)。交易对方为
国科正合(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7 月 28 日,公告编号 2012-045、2012-047)。
截至 2012 年 8 月 25 日,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程序已完成(详见 2012 年 8 月 25 日,公告编号 2012-054)。
    5、出售“Censoft 中关村科技软件”商标权
公司在完成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软件)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拟出售本公司持有的“Censoft
中关村科技软件”商标,《商标注册证》号:3646557。商标转让价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RMB 350 万元)。交易对方为
中关村软件。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7 月 28 日,公告编号 2012-045)。
    6、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7 月 28 日,公告编号 2012-045、2012-048);并
经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订(详见 2012 年 8 月 14 日,公告编号 2012-050)。
    7、公司战略的制定与执行
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决定继续执行公司既定的“科技地产+医药”的主业发展
方向。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告编号 2012-052)。
    8、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抵押贷款
为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加快资金周转,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集团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抵押贷款,
2012 年度累计票据抵押贷款金额以不超过中关村科技 2011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为限。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告编号 2012-052)。
    9、华素制药抵押贷款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素制药)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的 6,408 万元壹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华素制药归还 708 万元本金之后,向该行
继续申请 5,7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壹年。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9 月 12 日,公告编号 2012-055、2012-056)。
    10、调整《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及总体运行表》
北京市证监局于 2012 年 9 月 10 日下发《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
[2012]30 号),该通知要求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推进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其中,我公司作为“其他主板上市公司”,
应在披露 2014 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依照上述规定,我公司调整相关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及总体运行表。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9 月 27 日,公告编号 2012-058)。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股
                          改承诺:
                          1、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在上述二十四个月禁售期期满后,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特别承诺
                          (1)如果 2006 年度中关村不能实现扭亏为盈,全
                          体非流通股股东将按每 10 股流通股获送 0.3 股的
                          比例追加送股一次,追送股份的总数按本次相关股
                          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中关村流通股股本计算为
                          11,245,408 股。一旦触发上述追送股份条件,在中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村 2006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10 日内公司董事                 (以下简称:国美控股)1、公司 2006 年度实现盈利,2007 年度实现每股收益 0.1 元以
                          会将实施追送对价安排。追送股份对象为追加送股                   股改承诺:1、所持有的 上;
                          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
                                                                                                                2、会计师对公司 2006 年度、2007 年度报告均出具标准无保
                          东,追加送股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日期将由公司                   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
                                                                                                                留审计意见。
               国美控股   董事会确定并公告(最晚不晚于 2006 年年度报告 2007 年 01 月     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
股改承诺       集团有限   披露之日起 5 日内公告)。如果公司未能在法定披 06 日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讨论,
               公司       露时间内披露 2006 年年报,或者 2006 年年度报告                 让;在上述二十四个月禁 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限售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
                          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均视同                   售期期满后,通过深圳证 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未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008 年 4 月 25 日,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
                          (2)如果 2007 年度中关村全年实现净利润低于                    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 冻结股份全部解冻(详见 2008 年 4 月 28 日,公告 2008-035
                          6,748.4694 万元,即每股收益低于 0.10 元(按现总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号)。
                          股本 67,484.694 万股计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                 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按每 10 股流通股获送 0.3 股的比例追加送股一次,
                          追送股份的总数按本次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
                          记日中关村流通股股本计算为 11,245,408 股。一旦
                          触发上述追送条件,在中关村 2007 年年度报告披
                          露之日起 10 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实施追送对价安
                          排。追送股份对象为追加送股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
                          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加送股执行对价
                          股权登记日的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最
                          晚不晚于 200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5 日内公
                          告)。如果公司未能在法定披露时间内披露 2007 年
                          年报,或者 2007 年年度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均视同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收购报告书或   国美控股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时的后续计划:     2006 年 10 月                         截止目前,国美控股在《收购报告书》中的承诺事项已全部履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权益变动报告   集团有限   1、增持中关村建设的股权;                      20 日        行完毕。
书中所作承诺   公司       2、处置光大银行股权;                                       1、处置光大银行股权
                          3、处置“四环股份”股权;                                   2006 年 7 月 31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 2006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
                          4、重组“启迪控股”;                                       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所持 7,425 万股光大银行股权全部按法定
                          5、清理和处置中关村证券股权;                               程序转让(详见 2006 年 8 月 2 日公告 2006-034 号)。其中 3,715
                                                                                      万股转让予浙江天圣股份有限公司;3,710 万股转让予绍兴裕
                          6、协助中关村解除因 CDMA 产生的 33.9 亿元的
                                                                                      隆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光大
                          担保责任;
                                                                                      银行的股权(详见 2006 年 12 月 14 日公告 2006-054 号)。公
                          7、盘活其他不良资产,为中关村挽回经济损失。                 司已全额收到股权转让款,受让方的股东主体资格已经光大银
                          除此之外,国美控股做出如下承诺:                            行董事会审核通过,转让完成。
                          1、国美控股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建筑施工、市政                 2、增持中关村建设股权与处置启迪控股股权
                          施工等与上市公司有竞争性的施工类业务;                      (1)受让大成公司所持中关村建设股权
                          2、国美控股及其关联公司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有竞                 2007 年 4 月 20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过,公司
                          争的科技园区及开发区的地产开发业务;                        以 2,400 万元应收款项及 96 万元现金收购大成投资发展有限
                          3、国美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在上市公司有房地产开                 公司所持的中关村建设 2,400 万股权(占中关村建设总股本的
                          发项目的同一地区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上市公                  6%)。本公司合并持有中关村建设 45%股权。工商登记变更手
                          司构成竞争的住宅类房地产开发业务时,优先考虑                 续已办理完毕(详见 2007 年 4 月 25 日公告 2007-020 号)。
                          上市公司开发权;但其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启迪建设置换)
                          和按下述第 4 条所述实施的开发业务除外;
                                                                                      2007 年 6 月 27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 2007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
                          4、在上市公司有资金和开发计划的前提下,国美                 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持有的启迪控股 33.33%股权与国美控股
                          控股及其关联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                持有的中关村建设 48.25%股权进行置换。
                          入股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
                                                                                      2007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发函对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
                          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均应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与
                                                                                      关联交易方案无异议(详见 2008 年 1 月 2 日公告 2008-001 号)。
                          上市公司。如先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所指定的合理期
                          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                2008 年 1 月 22 日,公司 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复,则承诺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上市公司不予答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详见 2008 年 1 月 23 日公
                          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                  告 2008-009 号)。本公司合并持有中关村建设 93.25%股权。
                          会。                                                        中关村建设、启迪控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5、在上市公司妥善解决 CDMA 担保问题后及在各                 (3)受让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关村建设公司股
                          方努力下解决了上市公司的其他或有负债、逾期贷                权
                          款、税务纠纷等问题,可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资产和                经第三届董事会 2008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国美控股同意向上市公司寻找                以 360 万元受让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关村建设
                          或注入优质的房地产项目及提供部分资金帮助,以                300 万股(占中关村建设总股本的 0.75%)。本公司合并持有中
                          协助上市公司明确主业及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同                关村建设 94%股权(详见 2008 年 4 月 18 日公告 2008-026 号)。
                          时最大限度规避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处置“四环股份”股权-重大出售暨关联交易(出售四环医
                                                                                      药)
                                                                                      2007 年 10 月 25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 2007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
                                                                                      议公司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99%股权作价 39,600 万元转
     让给国美控股;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
     公司将其持有的四环医药 1%股权作价 400 万元转让给国美控
     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再持有四环医药股权
     (详见 2007 年 10 月 29 日公告 2007-60 号、061 号、公告
     2007-062 号)。
     2008 年 1 月 17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 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暂缓出售四环医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撤回《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国美控股同意本公
     司做出暂缓出售四环医药的决定,并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将以不
     低于 40,000 万元再次收购四环医药,若有其他潜在投资者参
     与竞价,则以价高者得为原则(详见 2008 年 1 月 19 日公告
     2007-006 号、007 号)。
     2008 年 3 月,公司收悉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终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申请的审
     查(详见 2008 年 3 月 31 日公告 2008-022 号)。
     4、清理和处置中关村证券股权
     2007 年 9 月 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关村证券
     行政清理工作组的申请,裁定受理中关村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
     申请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还债一案(详见 2007 年 9
     月 17 日公告 2007-047 号)。本公司对该项投资已全额计提减
     值准备。
     5、协助中关村解除因 CDMA 产生的 33.9 亿元的担保责任
     公司为中关村网络在广东发展银行的 31.2 亿元贷款和在中国
     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 2.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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