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5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5份,收到表决票5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华菱集团向公司提供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储备,降低资金成本,提升抗风险能力,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提供部分拆借资金给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借款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上述额度在该期间可循环使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菱集团向公司提供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2020]69号)及湖南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20]31号)等文件要求,公司拟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专项行动专班,开展公司治理自查
及整改。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