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1-6月 |
审计报告 |
索引 | 页码 |
审计报告 | |
公司财务报告 | |
— 资产负债表 | 1-2 |
— 利润表 | 3 |
— 现金流量表 | 4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6 |
— 财务报表附注 | 7-26 |
审计报告
XYZH/2019ZZA20725
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隆宝鼎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神隆宝鼎公司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神隆宝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神隆宝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神隆宝鼎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神隆宝鼎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神隆宝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神隆宝鼎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历史沿革
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神隆宝鼎”)系于2017年8月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和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0%,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0%;
2018年5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认缴资本6,000.00万元,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资本4,000.00万元,增加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2019年6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永城神火铝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1,7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634.00万元,形成资本公积66.00万元。本次增资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000.00万元,实缴出资18,0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56.90%,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000.00万元,实缴出资4,0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37.93%,永城神火铝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634.00万元,实缴出资1,634.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5.17%。
经营范围:公司属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加工行业,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自产产品、同类商品、铝及其制品(氧化铝除外)的批发、进出口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业务。
(二)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商丘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设有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
(三)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310国道以北、陆港三路以西、装备四路以南
(四)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为李炜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系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六)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应收款项。
组合2应收账款-其他组合-除组合1之外的应收款项。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应收款项。
组合2其他应收款-低风险组合-应收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垫款,应收地方政府款等,回收概率明显高于普通债权,历史经验表明回收风险极低的应收款项。
组合3其他应收款-其他组合-除组合1和组合2之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对于划分为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判断收回风险极低,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低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其他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将该类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类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5.00 |
1年至2年 | 10.00 | 10.00 |
2年至3年 | 30.00 | 30.00 |
3年以上 | 50.00 | 50.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预期信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七)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八)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序号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20—35年 | 3-5 | 2.77-4.85 |
2 | 通用设备 | 5—15年 | 3-5 | 6.47-19.40 |
3 | 机器设备 | 5-20年 | 3-5 | 4.85-19.4 |
4 | 专用设备 | 7—15年 | 3-5 | 6.47-13.86 |
5 | 运输设备 | 5—9年 | 3-5 | 10.78-19.40 |
6 | 电子设备 | 3-10年 | 3-5 | 9.7-32.33 |
7 | 其他设备 | 7—12年 | 3-5 | 8.08-13.86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十)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确定资本化金额。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一)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探矿及采矿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十二)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三) 职工薪酬
本公司的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本公司的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
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本公司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指按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
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十五) 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 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
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十六)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年限平均法分期计入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十八)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五、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的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2、执行财政部于 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 具列报》三项会计准则。
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项目、“其他债权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衍生金融负债”项目,; 利润表中,增加“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
(二) 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三)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前期差错更正。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 | 1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税所得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25% |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从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本公司相关增值税率也相应进行调整。
七、 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初”系指2019年1月1日,“期末”系指2019年6月30日,“本期”系指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上年” 系指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另有注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1. 货币资金余额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00.00 | |
银行存款 | 15,916,975.04 | 29,156,622.41 |
其他货币资金 | 82,258,044.97 | 15,500,000.00 |
合计 | 98,175,020.01 | 44,658,622.4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 本年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证保证金 | 82,258,044.97 | 15,500,000.00 |
合计 | 82,258,044.97 | 15,500,000.00 |
(二)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9,835,129.46 | 36,997.00 |
合计 | 29,835,129.46 | 36,997.00 |
1.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列示如下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
低风险组合 | 29,835,129.46 | 100.00 | 29,835,129.46 | ||
其他组合 | |||||
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29,835,129.46 | 100.00 | 29,835,129.46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
低风险组合 | 36,997.00 | 100.00 | 36,997.00 | ||
其他组合 | |||||
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36,997.00 | 100.00 | 36,997.00 |
1) 按照低风险组合列示其他应收款如下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押金备用金 | 265,129.46 | ||
应收土地返还款 | 29,570,000.00 | ||
合计 | 29,835,129.46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年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住房押金 | 14,200.00 | 22,000.00 |
备用金 | 250,929.46 | |
代扣个人住房公积金 | 14,997.00 | |
土地返还款 | 29,570,000.00 | |
合计 | 29,835,129.46 | 36,997.0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 土地返还款 | 29,570,000.00 | 1年以内 | 99.11 | |
杨沪源 | 备用金 | 71,988.23 | 1年以内 | 0.24 | |
刘青华 | 备用金 | 61,447.00 | 1年以内 | 0.21 | |
沈露露 | 备用金 | 48,524.50 | 1年以内 | 0.16 | |
王涛 | 备用金 | 20,000.00 | 1年以内 | 0.07 | |
合计 | 29,771,959.73 | 99.79 |
(三)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4,830,651.70 | 873,562.55 |
合计 | 4,830,651.70 | 873,562.55 |
(四) 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50,521.33 | 387,898.7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50,521.33 | 387,898.76 |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账面原值合计 | 495,138.52 | 29,614.57 | 524,753.09 | |
其中:运输工具 | 309,222.22 | 309,222.22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185,916.30 | 29,614.57 | 215,530.87 | |
累计折旧合计 | 107,239.76 | 66,992.00 | 174,231.76 | |
其中:运输工具 | 79,561.69 | 36,720.78 | 116,282.47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27,678.07 | 30,271.22 | 57,949.29 | |
固定资产减值合计 | ||||
其中:运输工具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387,898.76 | 350,521.33 | ||
其中:运输工具 | 229,660.53 | 192,939.75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158,238.23 | 157,581.58 |
(五) 在建工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109,890,902.35 | 109,890,902.35 | 14,953,503.30 | 14,953,503.30 | ||
合计 | 109,890,902.35 | 109,890,902.35 | 14,953,503.30 | 14,953,503.30 |
1. 重要在建工程本年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 期初 余额 | 本年 增加 |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 本年其他减少 | 期末 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金 来源 |
年产10.5万吨铝箔项目 | 1,495.35 | 9,493.74 | 10,989.09 | 2.33 | 2.33 | 自筹 | ||
合计 | 1,495.35 | 9,493.74 | 10,989.09 | 2.33 | 2.33 |
(六)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分类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原价合计 | 69,013,507.05 | 39,570,000.00 | 29,443,507.05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68,997,438.67 | 39,570,000.00 | 29,427,438.67 | |
软件 | 16,068.38 | 16,068.38 | ||
累计摊销合计 | 5,356.08 | 2,678.04 | 8,034.12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软件 | 5,356.08 | 2,678.04 | 8,034.12 | |
减值准备合计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软件 | ||||
账面价值合计 | 69,008,150.97 | 29,435,472.93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68,997,438.67 | 29,427,438.67 | ||
软件 | 10,712.30 | 8,034.26 |
注:本年土地原值减少为土地款的返还。
(七)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102,606,878.35 | 73,836,685.28 |
合计 | 102,606,878.35 | 73,836,685.28 |
(八) 短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9,068,574.99 | |
合计 | 19,068,574.99 |
注:2019年6月11日本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签订押汇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商丘分GJZYH2019001,借款金额12,032,246.24元,借款期限:2019年6月11日-2020年6月11日,借款利率为6.96%。
2019年6月25日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签订押汇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商丘分GJZYH2019002,借款金额为7,036,328.75元,借款期限: 2019年6月25日-2020年6月25日,借款利率为6.96%。
以上借款由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09120180810000438。
(九)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账龄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9,717,846.19 | 6,048.00 |
1-2年(含2年) | 6,048.00 | |
2-3年(含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39,723,894.19 | 6,048.00 |
(2)本年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十)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213,784.52 | 3,729,284.31 | 3,798,647.67 | 144,421.16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4,645.86 | 314,645.86 | ||
合计 | 213,784.52 | 4,043,930.17 | 4,113,293.53 | 144,421.16 |
2. 短期薪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145,021.54 | 3,145,021.54 | ||
职工福利费 | 39,411.00 | 39,411.00 | ||
社会保险费 | 103,387.43 | 103,387.4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0,120.38 | 100,120.38 | ||
工伤保险费 | 3,267.05 | 3,267.05 | ||
生育保险费 | ||||
住房公积金 | 113,568.96 | 113,568.96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3,784.52 | 327,895.38 | 397,258.74 | 144,421.16 |
其他短期薪酬 | ||||
合计 | 213,784.52 | 3,729,284.31 | 3,798,647.67 | 144,421.16 |
3. 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312,516.21 | 312,516.21 | ||
失业保险费 | 2,129.65 | 2,129.65 | ||
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14,645.86 | 314,645.86 |
(十一) 应交税费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应交 | 本年已交 | 期末余额 |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 448,766.58 | 897,533.16 | 897,533.16 | 448,766.58 |
个人所得税 | 2,694.71 | 9,910.22 | 10,848.45 | 1,756.48 |
印花税 | 9,703.43 | 4,500.00 | 5,203.43 | |
合计 | 451,461.29 | 917,146.81 | 912,881.61 | 455,726.49 |
(十二)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8,731,959.30 | 1,084,126.46 |
合计 | 78,731,959.30 | 1,084,126.46 |
1.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624,400.00 | 1,016,400.00 |
代扣款 | 63,495.02 | 10,706.46 |
备用金 | 8,564.28 | 34,752.00 |
往来款 | 77,000,000.00 | |
其他 | 35,500.00 | 22,268.00 |
合计 | 78,731,959.30 | 1,084,126.46 |
(2) 本年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十三) 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162,000,000.00 | 80.20 | 18,000,000.00 | 180,000,000.00 | 76.16 | |
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19.80 | 40,000,000.00 | 16.93 | ||
永城神火铝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6,340,000.00 | 16,340,000.00 | 6.91 | |||
合计 | 202,000,000.00 | 100.00 | 34,340,000.00 | 236,340,000.00 | 100.00 |
(十四) 资本公积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本溢价 | 660,000.00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660,000.00 |
八、 或有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日止,无或有事项情况。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日止,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 | 煤炭开采和洗选 | 156,975.00 | 56.90 | 56.90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商丘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无子公司
3.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本公司无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4.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神火集团职工总医院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神火集团光明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上海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神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神火集团永新物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神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二) 关联交易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服务 | 9,307,673.30 | |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 培训服务 | 300,000.00 | |
合计 | 9,607,673.30 |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名称 | 拆入/拆出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备注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拆入 | 77,000,000.00 | 无息拆入 |
(三) 关联方往来余额
1.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4,618.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 1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77,000,000.00 |
十一、 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应披露的其他内容无。
十二、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公司2019年1-6月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