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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

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中介机构。

二、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年9月12日,公司与安永华明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于2023年10月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现场预审,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执行了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及承兑汇票等资产的监盘程序,于2024年1月至3月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年终现场审计。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按照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了函证、检查、询问、重新计算等其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与本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信息。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3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对安永华明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2024年2月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会计师团队召开沟通会,在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后,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安永华明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及策略,并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3、2024年3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会议,在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回报后,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等议案提请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审议。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审核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有关审计事项;

2、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

3、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4、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5、对聘请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6、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内部审计计划。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圆满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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