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胡必亮)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必亮,男,中国国籍,德国维滕大学(Witten/Herdecke 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公共政策博士后。先后担任世界银行(World Bank)中国经济研究部经济分析师、法国兴业证券(SG Securities)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兼该公司驻北京首席代表、美国达锐技术有限公司(DoubleBridge Technologies Inc.)联合创始人兼财务总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兼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本人以通讯方式共出席两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从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定期报告、选举新一届董事、继续履行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及内部制度修订等议案进行了逐项审核,本人对全部议案均表示同意,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出于工作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会后本人认真审阅股东大会决议及纪要,就纪要记载的中小投资者的意见与公司进行积极沟通,督促公司持续完善交流机制。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的情况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与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从建材业务所处区域市场及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认为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利益,能够实现经营目标。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与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议案主要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计划,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2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文件并实施选聘。随着宏观环境形势越发复杂,本人高度重视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强调公司需要对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同时建议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审计机构,应与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方面保持沟通交流,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之上,着重于重点风险。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议案为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人充分知悉候选人的工作资历及能力,认为候选人具有较强的商业洞察力、领导及管理能力、财务及合规知识、沟通和协调能力,同时,本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当选后拟分别承担的工作进行了了解,候选人专业知识背景结构合理,工作内容分配恰当,能够满足公司的管理需求。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包括《四川双马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含历年内部薪酬调整比例、调薪原则、考核指标及调薪结果,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调薪幅度能够与市场同业匹配,具备内部及外部公平性,同时对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无异议。
5、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于2023年8月9日届满离任,未参与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会议。
2023年依据实际情况,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详尽地沟通与交流,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包含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和员工道德素质体系建设,同时,为确保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及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在年度内,业务部门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
险应对策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此外,内部审计部门审查了各项大额资金支出及往来,业务部门严格执行了授权政策审批的相关要求。本人建议,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持续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审计划及年审情况进行了密切地沟通,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审安排较为周密,覆盖了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按照审计要求及业务类别,采取不同的审计策略,能够为公司提供注重质量、具备客观性和独立性的审计服务。本人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中小股东多渠道反馈的对重点事项的意见,包括内部制度的修订、对外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公司主要业务的运营状况等,相关问题涉及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财务效益、资产质量及市场表现。本人认为,中小股东能够多维度地对公司进行评价,投资理念越发成熟。在实际工作中,本人监督公司在给予即时反馈的同时,充分汲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建议,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审阅会议材料、上市公司定期提供的资料外,结合自身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进行工作。
在审阅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董事会议案后,本人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仔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在资金/资产活动风险与控制、收入/成本/费用风险与控制及投资活动的风险与控制等方面实现了较好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本人建议外部审计机构应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履行事务所执业监督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指定了董秘办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董秘办能够组织管理层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将会议通知及内容完整的议案发给了参会的独立董事,安排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
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良好顺畅地沟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相关信息,或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参投基金继续履行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包含财务信息的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内部制度以及选举新一届的董事会成员等提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参投关联基金的交易、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份回购等议案。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和谐锦豫及和谐锦弘继续履行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佰奥基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均已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已披露。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披露。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相关议案已披露。
本人参与审议了年报及季报、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内部制度修订、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提名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等议案。在关联交易的审议中,本人聚焦于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交易定价策略,该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影响。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本人综合衡量备选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年度综合评价、人员配置等情况后,认为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前述事项均经过了有效审批,进行了合规披露,获得了有效执行,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必亮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