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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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7华西EB”调整前的换股价格:10.06元/股“17华西EB”调整后的换股价格:9.72元/股“17华西EB”本次换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9年7月12日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西股份”)于2017年8月4日非公开发行了1,139万张可交换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919.SH)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一、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7华西EB
债券代码:137035
发行规模:人民币11.39亿元
债券存续期限:自2017年8月4日起不超过4年
票面利率:0.1%/年
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挂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且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二、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换股价格调整
江苏银行已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时已于2019年7月5日披露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江苏银行现有总股本11,544,4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现金0.34元(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即在该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江苏银行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与分派;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根据《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约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当江苏银行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需要进行除权除息的事项时,将按下述公式对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换股价,P
为调整前的换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配股价,k为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约定,“17华西EB”换股价格自2019年7月12日起由10.06元/股调整为9.72元/股。
三、换股价格调整后的质押专用证券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共有江苏银行(股票代码:600919.SH)共计22,110万股。根据约定,质押期间,上述股份因江苏
银行派送现金股利事项获得的派生现金,于该等孳息现金到账之日起自动成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担保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为113,900万元,按照调整后的换股价格计算的全部换股所需股票数量为117,181,070股(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仍然低于质押专用证券账户中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本次换股价格调整预计不会影响投资者行使换股权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