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热电”)提供担保额度3,110万元。
审批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2019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724808849
法定代表人:孙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4日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中康桥
主营业务:供电;供汽;灰、渣、石膏的销售。
2、关联关系
华西热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
3、股权结构:华西集团持股51%,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4、华西热电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8年12月31日 (已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45,645.26 | 124,938.82 |
负债总额 | 45,030.01 | 33,859.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0,615.25 | 91,079.82 |
项 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73,161.20 | 74,617.00 |
利润总额 | 12,713.91 | 17,617.76 |
净利润 | 9,535.43 | 13,601.15 |
5、经核查,华西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保证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之间自2020年3月17日起至2021年3月3日止签署的借款、银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担保最高额: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额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叁仟壹佰壹拾万元整及前述本金对应的利息、费用等其他债权。
3、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4、保证方式: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欠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包括债务人违约或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时发生的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华西集团(含控股子公司)进行互保的额度范围内,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上述被担保人资产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华西集团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670万元。公司累计为华西集团(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0,1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7%。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外,其余对外担保金额为0。
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