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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关于“16冀中02”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7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47债券代码:112292 债券简称:16冀中02债券代码:112432 债券简称:16冀中02债券代码:112557 债券简称:17冀中0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冀中02”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8月22日支付2018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1日期间的利息4.77元(含税)/张。债券登记日:2019年8月21日债券付息日:2019年8月22日下一付息期间的起息日:2019年8月22日凡在2019年8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年8月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发行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将于2019年8月22日开始支付自 2018年8月22日至 2019年8月21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和《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2、发行主体: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总额:15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3日、2019年7月16日发布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冀中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 036)、《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冀中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7)、《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冀中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临-039)。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16冀中02”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统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700,050张,回售金额为为73,344,238.50元 (包含利息),剩余债券托管数量为14,299,950张。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40%。

6、债券简称:16冀中02

7、债券代码:112432

8、计息期限:自2016年8月22日至2021年8月21日止

9、债券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8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0、债券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债券信用级别: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9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7%。每手面值1,000元的“16冀中02”派发利息为47.70元(含税。扣税后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38.1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7.70元)。

三、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8月21日

2、债券付息日:2019年8月22日

3、债券除息日:2019年8月22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21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

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邮编:054000

联系人:郑温雅

咨询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人:邢汉钦、韩宇、娄一晟

联系电话:010-59312899

传真:010-59312908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联系人:赖兴文联系电话:0755-21899315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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