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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3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4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英涛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名,代表股份数1,244,016,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9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名,代表股份数1,088,867,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9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股份数155,149,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45%。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徐扬和李静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240,871,2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72%;反对3,145,4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928,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569%;反对3,145,4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4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发行数量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限售期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同意1,240,809,9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22%;反对3,206,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867,0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956%;反对3,206,8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上市地点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240,809,9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22%;反对3,206,8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867,0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956%;反对3,206,8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3.2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243,023,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02%;反对992,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9,080,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078%;反对992,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9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同意1,240,724,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53%;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781,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99%;反对3,292,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9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240,754,8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378%;反对3,261,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6,811,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405%;反对3,261,8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5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1,243,023,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02%;反对992,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9,080,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078%;反对992,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9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扬、李静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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