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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年第三次)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2

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ST凯迪债券代码:112441 债券简称:16凯迪01债券代码:112442 债券简称:16凯迪02债券代码:112494 债券简称:16凯迪0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第三次)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19年6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品种一简称为“16凯迪01”,品种二简称为“16凯迪02”。2、债券代码:品种一债券代码为“112441”,品种二债券代码为“112442”。3、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为1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8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2亿元。

4、债券期限: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品种一票面利率6.10%;品种二票面利率6.70%。

6、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2018年9月7日,16凯迪01回售本金为7.9809亿元,因公司资金困难,未能按期兑付,发生实质性违约;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7、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C,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C。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16凯迪03。

2、债券代码:112494。

3、发行规模:6亿元。

4、债券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7.00%。

6、兑付日:兑付日为2019年12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2018年12月15日,16凯迪03回售本金为5.91997亿元,因公司资金困难,未能按期兑付,发生实质性违约。

7、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C,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C。

二、本次重大事项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9年5月22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开展司法重整工作相关事宜的提案》,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9-70号公告。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暨暂停上市进展公告

2019年5月30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暂停上市进展公告》,主要内容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且2018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由于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第14.1.3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9-71号公告。

(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9年5月30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为:

“特别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且2018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第14.1.3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8005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年5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

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39),2018年12月8日、2019年1月9日、2019年2月19日、2019年3月13日、2019年4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220、2019-3、2019-16、2019-27、2019-37)。2019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5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5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9-59)》。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9]021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5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9-5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 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9-72号公告。

(四)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

公告

2019年5月30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一、凯迪生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7日,凯迪生态共有26个账户被冻结,申请冻结金额

8,256,133,862.39元,被冻结账户余额为 9,588,501.42元。 2019年3月23日至5月27日期间,凯迪生态无新增冻结账户。

二、凯迪生态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7日,公司旗下共有52家子公司的141个账户被冻结,申请冻结金额4,816,097,203.30元,被冻结账户余额为48,052,914.24元。相较2019年3月23日公司发布的《关于更新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编号:2019-31),公司旗下有5家子公司的账户均解冻,分别为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个账户、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个账户、阳新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个账户、夏县凯迪风电开发有限公司1个账户、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个账户。”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9-73号公告。

(五)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

偿的公告

2019年5月30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一、债务逾期情况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部分到期债务未能清偿。

……

目前逾期债务共计1,396,690.18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1,914,207,379.29元,逾期债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9.64%。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部分债权人根据债务违约情况已经采取提起诉讼、仲裁、冻结银行账户、冻结资产等措施,未来公司也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的情况,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加剧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

2、相关逾期引发的债权人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对公司的资产出售形成障碍。部分诉讼已经判决,存在被强制执行的可能。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应对面临的风险:

1.在政府及各方支持下,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工作,解决债务危机问题,夯实公司资产质量与基础,并妥善解决员工工资、燃料供应农户欠款等问题;通过司法重整及战略投资人进入后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恢复、提升公司信誉和实力;积极扩大对外合作,抓住市场机遇,控制发展风险,促进公司重回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轨道。

2.公司将继续推进非主营业务低效资产的剥离,降低成本及费用。

3.在推进司法重整工作的同时,公司正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工作。一是建立与债权人的共同协商机制。以电厂为主体,建立与金融机构、燃料客户的对话协商机制,落实互信和互帮措施,创造有利于电厂生产自救的外部条件。二是签订账户资金监管协议,释放资金。目前已与部分债权机构签订了账户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在电厂封闭循环使用。三是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强化电厂经营层在资金封闭使用期间的自我“造血”功能,驱动管理提质增效。

4.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加强内部控制各项管控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9-74号公告。

(六)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

案件进展的公告

2019年5月30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一、关于前期公告的诉讼情况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54);

2018年6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更新公告》(编号:2018-55);2018年6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新增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61);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79、2018-107);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23日、2019年3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4、2019-10、2019-11、2019-21、2019-28);2019年3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

2019-34);2019年4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38,下称《2019-38公告》)。

二、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更新的诉讼、仲裁案件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5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诉讼、仲裁案件合计903件,较《2019-38公告》新增案件59件。从起诉类型来看,涉及融资纠纷案件共计103件,较《2019-38公告》新增2件;涉及买卖、建设工程施工、运输等合同纠纷类案件共计686件,较《2019-38公告》新增57件;涉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共计78件(仅含母公司凯迪生态),较《2019-38公告》无新增。新增案件中,涉及100万以下小额合同纠纷案件(含燃料买卖)46件,合计金额1170万元。

……

三、案件裁决或调解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已经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裁判或调解的案件75件,较《2019-38公告》新增案件8件,详见附件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经裁判或调解生效案件表(2019年4月18日-5月27日)。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受债务危机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断增多,案件量较大,公司将持续根据公司相关工作梳理情况,不定期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因公司发生流动性危机、债务违约,部分债权人采取了包括诉讼在内的应急措施。目前,公司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积极应对上述涉诉案件。截至2019年5月27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经裁判或调解生效案件共涉及金额114.59亿元,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本期利润、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其他涉诉案件,由于标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的金额有待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对案件作出裁判或调解生效后才能确定,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9-75号公告。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的严重程度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四、关于发行人破产重整事项的特别提示

根据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发布的第2019-70号公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开展司法重整工作相关事宜的提案》,“发行人将按照《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要求,启动司法重整工作,授权凯迪生态董事会在各级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积极推进司法重整相关事宜,积极完成非主营业务资产剥离、债务重组以及战略投资人的引入等,若凯迪生态顺利完成司法重整将有利于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正常经营,实现盈利,为避免凯迪生态退市风险创造条件。”

在2018年发行人发生本次债券预期违约后,中德证券已根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在发行人违约时,受托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整体利益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受托参与发行人的重整、和解、重组或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司法重整的进展,并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下一步相应行动,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年第三次)》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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