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专业的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发生,未发现公司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
二、对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
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二0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周子学 刘 洋
李红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