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 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2]第16-00062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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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16-00062号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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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报告仅限于贵公司作为申请发行新股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美玲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卫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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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0 号)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77,296,814 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每股
4.21元。截至2021 年6月 10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9,071,729 股,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4.74 元,募集资金总额 99,1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893.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06.7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6-00003号的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初始存放金额为97,320.00万元(含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13.2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资金余额为
0.00万元。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 项目募集 资金金额 | 截至2022年6月30日余额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 | 410701010100083303 |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 88,106.76 | -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 | 410701010100083303 | 补充流动资金 | 9,100.00 | - |
合计 | 97,206.76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9,699.92万元,其中用于“年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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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80,599.9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1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与处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出于进度方面的考虑,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投资,截至2021年7月1日,先期投入资金 67,125.5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1年7月6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项目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资金67,125.54万元,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 [2021]第16-00043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本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募集资金的使用、置换符合法律法规,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04,800.30万元,建设工期从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建设周期18个月。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完成项目的相关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节余的募集资金为8,029.52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10%。
(二)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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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留存部分工程项目质保金,导致募集资金部分节余;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确保项目效益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成本。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029.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共产生利息收入522.68万元,募集资金初始募集净额97,206.76万元,合计97,729.44万元,已累计使用89,699.92万元,结余8,029.52万元。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涉及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8,029.52万元已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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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9,1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89,699.92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1年: | 89,219.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2年: | 480.0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
1 |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 88,106.76 | 88,106.76 | 80,599.92 | 88,106.76 | 88,106.76 | 80,599.92 | 7,506.84 | 2022年2月28日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9,100.00 | 9,100.00 | 9,100.00 | 9,100.00 | 9,100.00 | 9,100.00 | - | 不适用 | ||
合计 | 97,206.76 | 97,206.76 | 89,699.92 | 97,206.76 | 97,206.76 | 89,699.92 | 7,506.84 |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初始募集净额97,206.76万元,承诺投资金额为97,206.76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89,699.92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7,506.8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共产生利息收入522.68万元,合计结余8,029.52万元。2022年4月2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8,029.52万元已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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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1-6月 | ||||
1 |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 87.96% (注1) | 预计年销售利润18,500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461.08 | 7,461.08 | 是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2)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自该投资项目部分生产线开始投产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效益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