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形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