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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关于公司核销相关应收账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6

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0-63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销相关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核销相关应收账款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经过认真审核,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相关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客户名称发生时间应收账款金额备注
1安徽万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5年11月499,560.12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并下达终止执行裁定书。
2西安瑞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646,790.44
3榆林市华联汽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885,325.05

公司公告

4诸暨市永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9月1,235,926.87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并下达终止执行裁定书。
5鄂尔多斯市弘达纪元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3月2,923,864.00
6临沂华运汽车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4月19,650,444.37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车辆被第三方善意取得且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定实现该笔应收账款的可能性较小。
7西宁立明伟业商贸有限公司2006年11月1,152,236.79该笔欠款长期挂账且该客户已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并失联,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定对其提起诉讼面临送达和执行不能的风险。
8宁夏大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08年1月292,540.00
9厦门中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06年8月108,143.00该欠款因长期催收未果且证据材料不足,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定公司难以通过诉讼方式实现并获取胜诉权。

以上9笔应收账款总计人民币28,394,830.64元,账龄均较长,且经公司相关部门多方催收、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为客观、公允、谨慎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对其进行核销。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本次核销的9笔应收账款计提100%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

核销后,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的应收账款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且已经明确相关应收账款的清欠责任,并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三、核销应收账款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应收账

公司公告

款的核销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说明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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