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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1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参加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有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能够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我们认为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我们出席公司2021年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 宏

张 宏1064005
马增荣1044203
周书民1064005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对《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对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四)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3、对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六)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七)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全面的参与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适时提出了问询意见。在报告期内与审计会计师当面沟通、问询,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按计划独立、有序地完成。

(二)及时了解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

报告期内, 我们积极与公司经营层沟通,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

和财务状况;同时利用现场参加公司年度经营层汇报会的机会与公司经营层进行深入沟通,从而了解公司经营层管理理念与公司的发展动态;平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介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三)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

2021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我们亦对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及调查,如内控制度、对外担保、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等。总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治理制度规范、有效地进行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运行状况实施监督、评价和完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公司治理制度切实履行职责。

四、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经自查,我们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将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 宏 马增荣 周书民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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