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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国重汽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并不限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同时,公司为购买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服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该项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对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中达到回购条件的逾期客户,公司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大部分客户通过催收不会形成最终风险。公司成立有专门法务机构及各派出办事处在客户所在地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公司所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且在可控范围之内。

其中,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基于与其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并在约定的业务额度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公司资信审核及金融机构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汽车金融”)

法定代表人:孙成龙;注册资本:26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国家重型汽车研究发展中心科技大楼四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358606007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十三)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主要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76.09%的股权,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持有13.04%的股权。

2、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8690250X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

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6.74%的股权,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持有32.5%的股权。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重汽汽车金融与山重租赁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重汽汽车金融

总资产:2,097,992.81万元,净资产320,922.2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480.83万元,净利润1,343.46万元。

2、山重租赁

总资产:1,065,594.50万元,净资产244,671.3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219.32万元,净利润10,015.34万元。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重汽汽车金融及山重租赁系山东重工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重工及其附属公司皆为公司的关联方,所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重汽汽车金融和山重租赁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重汽汽车金融与山重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山重租赁签订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经销商向山重租赁推荐融资租赁业务意向客户,山重租赁在审核通过后与客户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经销商就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业务向山重租赁出具《回购承诺函》,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销售的租赁物承担回购义务。当经销商不履行回购义务且达到见物回购的条件时,由双方书面确认后公司承诺按《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并承担部分回购担保责任。

(二)公司与其他合作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合作机构负责向公司推荐资信良好的合作商及汽车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督促并保证合作商按照三方协议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2、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违反相关合同的约定连续逾期三期或逾期时间累计超过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回购合作机构对借款人的债权或借款人的车辆。

3、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在结清贷款后,合作机构将公司垫付的预付回购款返还给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符合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樊灿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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