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4年3月23日下午4: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会议经推举由独立董事张宏女士担任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后,审议并表决《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地反映了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张宏、杨国栋、段亚林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