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0388号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车股份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5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卡车股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卡车股份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卡车股份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卡车股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卡车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卡车股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卡车股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卡车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卡车股份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0388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卡车股份公司为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总所公章)
付强
徐未然
中国 北京
年 月 日
附件: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汇总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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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重汽 (香港) 有限公司控制,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下表列示了2023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发生额及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1. 存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 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合计存入金额 | 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1,500,000.00 | 0.35% - 2.25% | 824,717.27 | 9,610,297.99 | 9,434,102.12 | 1,000,913.14 |
2. 贷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授信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合计贷款金额 | 合计还款金额 | ||||||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320,000.00 | 3.9%-4.13% | 50,061.69 | 462.94 | 50,524.63 | 0.00 |
3. 票据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汇票授信额度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合计开票金额 | 合计承兑金额 | |||||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940,000.00 | 42,761.00 | 195,541.73 | 99,762.77 | 138,539.96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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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上述汇总表信息已于 年 月 日获董事会批准。
王琛 | 毕研勋 | 史志刚 | (公司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
(签名和盖章) | (签名和盖章) | (签名和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