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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药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济药业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广济药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5]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9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募集资金总额363,999,986.77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5,896,9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02,999.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3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 目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363,999,986.77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5,423,599.80
2.实际银行到账余额358,576,386.97
减: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项目25,950,059.80
减: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39,5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73,393,655.97
减:2020年募投项目支出60,049,368.81
加:2020年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及发行费用的净额1,951,287.66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00,795,090.05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于2020年4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6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29,627,097.02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39,500.0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6,597.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27,097.0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9,5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暂未完成全部置换。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理财产品名称期限年化收益率理财金额
恒丰银行武汉分行可转让定期存单2020/6/11-2021/12/113.1920%3,000.00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可转让定期存单2020/6/22-2022/6/213.1920%3,000.00
合 计6,000.00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2-10008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在2020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济药业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810.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939.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939.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维生素B2现代化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11,259.298,599.948,599.9476.38%2021年8月31日不适用
2.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17,211.650.00%2021年8月31日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7,339.367,339.367,339.361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5,810.3015,939.3015,939.30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35,810.3015,939.3015,939.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2.7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9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置换项目金额2,595.01万元,还有367.70万元未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安定刘祥茂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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