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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河化: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卫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4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议案、相关协议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2月4日、2月26日、3月26日、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情况的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8,813.00万元,剩余现金对价1,637.64万元主要是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预留的代扣代缴交易对方个人所得税税款等相关交易税费。目前公司正在按照税务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上述税费的纳税申报。相关税费申报并完成缴纳后,公司将对剩余现金对价款项进行清算。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尚需实施完成的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尚需完成以下后续事项:

(一)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完成购买资产相关代扣代缴税款的申报缴纳工作,并根据缴税情况完成剩余现金对价的清算支付工作。

(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重组各方需要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承诺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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