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亲自参加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李固旺、吴连成、黎圣波、张腾、谷大可、夏鹏、张鹏、朱仕祥共计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固旺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深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