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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3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2014 年 04 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靳伟、总经理韩庆、总会计师张凤文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何宗彦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6,561,238,733.55 2,849,423,534.17    7,279,676,173.01                 -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99,636.80 -160,249,230.86             496,271.70             86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6,023,213.86 -161,504,946.96      -121,479,650.27                45.6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51,349,352.04    197,629,697.88   1,059,072,571.64                37.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9           -0.054               0.0001                   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9           -0.054               0.0001                   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2%           -2.21%                    0%               0.02%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60,486,820,327.70 7,457,071,757.93 64,628,828,190.71                   -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786,981,185.17 7,114,276,725.62 25,485,126,367.71                  -18.4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76,160.2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89,868,745.69
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628,969.4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58,616.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319,974.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89,666.38
合计                                                                   70,822,850.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15,50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首钢总公司                               国有法人          63.24% 1,875,897,328      1,760,375,938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1%    30,108,918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88%    25,992,147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34%    10,057,536
陈辉                                     境内自然人           0.24%     7,180,053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24%     7,014,481
罗予频                                   境内自然人           0.24%     7,000,000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其他                 0.22%     6,586,866
山西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0.15%     4,417,969
辽宁富友种业有限公司                     其他                 0.14%     4,006,2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首钢总公司                                                                115,521,390 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108,918 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992,147 人民币普通股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57,536 人民币普通股
陈辉                                                                         7,180,053 人民币普通股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7,014,481 人民币普通股
罗予频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6,586,866 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4,417,969 人民币普通股
辽宁富友种业有限公司                                                         4,006,200 人民币普通股
                                         首钢总公司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的关联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确定2014年3月31日为重组资产交割基准日。截至2014年4月15日,本公司与首钢总公
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工作。依据会计准则要求,本报告期将首钢迁钢公司纳入母公司核算,同时,
因北京首钢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富路仕彩涂板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已置出,本期不再将上述两家
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0年底,首钢位于北京石景山区的钢铁主流停产,同期启动重大资产置换工作。2013年1月16日,首钢
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并获得无条件通过。2014年1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首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批复》文件。截止2014年4月25日,首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实施完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无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首钢总公司承诺涉及的主
                    要内容为:关于首钢搬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首钢实施搬迁、结             重组
             首钢 构调整和环境治理方案的批复》(发改工业[2005]273 号),首钢总公司将实施分           完成
                                                                                             年 10          正在履行
             总公 阶段搬迁计划。首钢股份董事会曾于 2005 年 3 月 1 日就搬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           后履
                                                                                             月 19          过程中
             司     公告。鉴于首钢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行完
                                                                                             日
                    首钢总公司将通过用经营稳定、具有发展前景的资产与首钢股份资产进行置换             毕
                    的方式,保证首钢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
                                                                                                            截止报告
                                                                                                            期末,本
                                                                                                            公司已收
资产重组时                                                                                                  到首钢总
                    一、我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就本次重组
所作承诺                                                                                                    公司承担
                    方案与上市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积极推进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内部决策和外
                                                                                                            的\"资产置
                    部审批程序,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目标,与上市公司共同组织实施本次重组。2010
             首钢                                                                                    重组   换事项中
                    二、本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 2011 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上市公司 2010 年 12
             总公                                                                                    完成   置出资产
                    年经营生产状态下的水平;注入资产自本次重组基准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月 18
             司                                                                                      后     自本次重
                    至本次重组交割日产生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置出资产自本次重组基准日起 日
                                                                                                            组基准日
                    与停产相关的资产清理、职工安置及相关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具体的承担方式
                                                                                                            起与停产
                    由我公司与上市公司依法协商确定。
                                                                                                            相关的资
                                                                                                            产清理、
                                                                                                            职工安置
                                                                                                            及相关费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用\"共计
                                                                                              2,082,472,
                                                                                              457.39 元。
                                                                                              其他事项
                                                                                              正在履行
                                                                                              中。
           1、根据首钢钢铁业发展规划,首钢股份将作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
       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最终实现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
       钢铁、上游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市。
           2、根据首都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上市公司位于北京昌平区的第一线材厂将
       在 2012 年停产。
           3、位于北京石景山区的首钢特钢公司、首钢新钢公司相关钢铁业务将在本
       次重组完成后 3 年内通过注销、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
       题。
           4、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的京唐钢铁,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3 年
       内通过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在符合证券法律法规和
       行业政策要求后,本公司将及时推动其注入上市公司。
           5、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首秦公司和秦皇岛板材均为本公司下属首长国际
       企业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00697)的下属子公司。本次重组完成
       后,本公司将积极协调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即首钢股份与首长国际企业有限公
       司的经营业务关系,保证境内外两家上市公司利益均不受到不利影响。
           6、首钢集团其它从事钢铁经营生产业务的公司,争取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通
       过 3 至 5 年按证券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要求完成内部整合梳理,并通过包括但
                                                                                              第 2 条已
       不限于收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注入首钢股份。         2012   重组
首钢                                                                                          履行完
           若因市场因素或其他原因,本公司未能按照以上安排将现有竞争性钢铁资 年 07 完成
总公                                                                                          毕。其他
       产按时注入首钢股份,本公司承诺将与首钢股份平等协商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月 20 后 3-5
司                                                                                            事项正在
       后,通过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将未按时注入首钢股份的钢铁资产和业务 日         年
                                                                                              履行中。
       交由首钢股份管理;在首钢股份管理该等钢铁业务和资产的过程中,相关钢铁
       资产和业务一旦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标准和条件,本公司将及时以合法及适当
       的方式将其注入首钢股份,直至首钢股份管理的本公司所控制钢铁资产和业务
       全部注入首钢股份为止。
           本公司就避免与首钢股份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就相关安排承诺如下:
           1、除本承诺函出具日前已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之外,如果本公司获得与首
       钢股份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首钢股
       份,优先提供给首钢股份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
       给首钢股份的条件。
           2、在整合和经营现有未置入上市公司的钢铁资产时,本公司将以有利于未
       来置入首钢股份为原则,选择恰当平台和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并且在与合作伙
       伴或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安排中不包含限制或禁止该等资产或业务注入上
       市公司的条款。
           3、本公司尽可能保障现有未注入首钢股份的钢铁资产的正常经营与盈利能
       力,确保上述资产及业务不存在因本公司原因而使其陷入经营困境,或发生其
       他无法实现最终注入首钢股份的目标或使得该等注入行为存在法律障碍的情
       形。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本公司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作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下
       属除首钢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公司有义务
       督促并确保本公司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
       诺。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年内将推动下属首钢矿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以减
       少首钢股份向本公司的关联采购。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规范下属北京首钢特殊钢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钢新钢
       有限责任公司与首钢股份的关联采购,争取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两年内通过改变
       供货途径,由首钢集团下属其他企业向首钢特钢公司和首钢新钢公司供应原料,                  重组正在
       使首钢特钢公司和首钢新钢公司不再向上市公司采购原料等方式解决上述关联 2012        重组   实施过程
首钢
       交易问题。                                                                 年 07 完成   中,待重
总公
           3、若因市场因素或其他原因,首钢总公司未能按照以上安排将下属首钢矿 月 20 后 3 年 组完成后
司
       业公司按时注入首钢股份,或者未能按照以上安排解决首钢特钢公司和首钢新 日          内     开始履行
       钢公司与首钢股份的关联交易问题,首钢总公司承诺将与首钢股份平等协商并                    本承诺
       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通过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将未按时注入首钢股份
       的首钢矿业公司,以及首钢特钢公司和首钢新钢公司交由首钢股份管理;在首
       钢股份管理该等业务和资产的过程中,相关资产和业务一旦具备注入上市公司
       的标准和条件,首钢总公司将及时以合法及适当的方式将其注入首钢股份。
       本公司不会因本次重组完成后增加所持首钢股份的股份比例而损害首钢股份的 2012
首钢                                                                                    重组
       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继续与首钢股份保持五分开原则,年 07             长期承诺
总公                                                                                    完成
       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首钢股份 月 20              正常履行
司                                                                                      后
       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首钢股份资金,保持并维护首钢股份的独立性。             日
              1、本公司根据国务院首钢搬迁调整工作专门会议精神,保证本次重组置
       入资产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不会成为本次重组事宜的障碍;并承诺如因该等报批手续问题而可能引致的法
       律责任,将全部由首钢总公司承担。
              2、本公司通过合法方式将目前首钢迁钢公司的全部相关资产转为首钢总
       公司直接拥有,并有权作为置入资产进行处置。本公司同时保证该等置入资产
       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产生纠纷的可能。置 2012
首钢
       入资产在本次重组交易完成时转让/过户至首钢股份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否则 年 07 重组        正在履行
总公
       本公司将承担由此给首钢股份造成的全部损失。                                 月 20 期间   过程中
司
              3、本次重组置入资产涉及的土地、房产等有待办理权属证书的相关资产,日
       在满足办理权属证书的条件后,将由本公司根据本次重组的具体进展和安排办
       理至受让该等置入资产的运营主体名下。本公司承诺完成上述手续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否则本公司将承担由此给首钢股份造成的全部损失。
              4、本次重组首钢股份拟置出给本公司的资产,在该等置出资产转让给本
       公司后,相关全部权利、义务或责任均由本公司承继,本公司未来不会因该等
       置出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而追究首钢股份的相关责任。
           首钢总公司将认真贯彻国务院首钢搬迁调整工作专门会议精神,认真履行
       法定的责任与义务,按中国证监会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配合首钢股份做好重 2012
首钢
       大资产置换的各项工作,确保首钢迁钢公司全部相关资产与首钢股份相关资产 年 07 重组         正在履行
总公
       重大资产置换的完成。根据以上精神,首钢总公司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中国证 月 20 期间         过程中
司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保证置 日
       入资产“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不会成为本次首钢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障碍;并承诺
                    如因该等手续问题而可能引致的法律责任,将全部由首钢总公司承担。
                                                                                                            重组正在
                                                                                            2012    重组    实施过程
             首钢       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三年在首钢股份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
                                                                                            年 07 完成      中,待重
             总公 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现金分红
                                                                                            月 20 后 3 年 组完成后
             司     金额不少于首钢股份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80%。
                                                                                            日      内      开始履行
                                                                                                            本承诺
                        我公司将切实履行已出具的各项承诺,在首钢迁钢项目建设涉及的各项前 2012
             首钢
                    置审批程序完成后,积极办理完毕上述五宗土地及房产的产权登记,最迟在本 年 07 重组         正在履行
             总公
                    次重组交割前获发相应的产权证书,到期未解决则以本次重组中该等资产的估 月 20 期间         过程中
             司
                    值等额现金进行补偿。                                                    日
                        1、置出资产交割前,就本次重组事宜,首钢股份已通知全部债权人,但仍
                    有少数债权人未能向首钢股份出具关于同意相关债务转移的同意函;如任何未
                    向首钢股份出具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权人在资产交割日后向首钢股份主张权利
                    的,首钢股份需向首钢总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将上述权利主张交由首钢总公司负
                    责处理,在此前提下,首钢总公司需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放弃
                    向首钢股份追索的权利,若首钢股份因前述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
                    损失,首钢总公司在接到首钢股份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向首钢股份作出全额补偿。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债权移交首钢总公司处            重组
                    理,首钢股份需书面通知首钢总公司参与协同处理,在此前提下,首钢总公司            期间
                    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放弃向首钢股份追索的权利,若首钢股份 2012       至相
             首钢
                    因前述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首钢总公司在接到首钢股份书 年 07 关债         正在履行
             总公
                    面通知及相关责任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作出全额补偿。          月 20 权人      过程中
             司
                        2、置入资产交割前,就本次重组事宜,首钢迁钢公司已通知全部债权人, 日        主张
                    但仍有少数债权人未能向首钢迁钢公司出具关于同意相关债务转移的同意函;            权利
                    如任何未向首钢迁钢公司出具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权人在资产交割日后向首钢            时
                    总公司主张权利的,首钢总公司需向首钢股份发出书面通知将上述权利主张交
                    由首钢股份负责处理;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债权移交首钢股份处理,首钢总公
                    司需书面通知首钢股份参与协同处理。在此前提下,首钢股份可选择直接向债
                    权人偿还债务,或通过首钢总公司偿还债务;首钢总公司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
                    额外责任及费用,并放弃向首钢股份追索的权利,若首钢股份因前述事项承担
                    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首钢总公司在接到首钢股份书面通知及相关责
                    任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作出全额补偿。”
             首钢                                                                                   重组
                        首钢总公司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年 07              重组完成
             总公                                                                                   完成
                    月内不得转让。                                                          月 20           后履行
             司                                                                                     后3年
                                                                                            日
                        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年内将推动下属首钢矿业公司铁矿石业务资产
                                                                                            2012    重组
             首钢 通过合法程序,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注入首钢股份,本公司将为上述铁矿石
                                                                                            年 07 完成      重组完成
             总公 业务资产注入创造有利条件,并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立即启动注入程序。未来首
                                                                                            月 20 后 3 年 后履行
             司     钢股份将打造成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经营钢铁与上游铁矿资源业务的上市
                                                                                            日      内
                    平台。”
首次公开发   无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无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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