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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作为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全力克服全球新冠肆虐、煤炭等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剧烈波动等多重挑战下,公司外抓强周期的机遇,内抓深化改革、推动挖潜增效的红利,业绩创历史新高。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独立、有效的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了公司规范稳健运营和高质量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将2021年公司监事会工作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回顾

(一) 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3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6次。各位监事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情况发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各监事充分发挥自身审计、会计及管理的相关专业优势和履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均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相关监事担任监票人对表决及计票程序进行监督。2021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累计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13项。监事会对上述决议实施跟踪监督,各项决议均已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列席董事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充分的保障监事会知情权,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2021年董事会3次现场会议,对董事出席、授权委托、议案审议、现场投票和决议形成等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监督,重点关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等议案表决情况,并担任投票监票人,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对公司规范运行的检查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决策程序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执行,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保证独立董事履职的有效性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等有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依法经营,且能够很好地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治理专项的检查监督

2021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云南证监局相继下发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及《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相关内容,全面开展公司治理的相关自检自查工作。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中有关监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梳理自查,并对其他事项的自查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最终形成《治理专项行动自检自查报告》报送云南证监局。监事会认为,通过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揭示了锡业股份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弱项和死角,进一步明确了后续在公司治理工作推进的重点突破方向,为提升锡业股份公司治理水平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事项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特别是针对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资项目等事项实施重点关

注,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地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公司及相关部门定期报告编制情况汇报,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确保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分析和落实整改,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督

2021年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经监事会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

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重要收购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锌铟”)2.72%股份及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联锌铟

1.12%股份。监事会认为,上述收购事项是基于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能力,提高其对公司利润贡献进行的必要收购,交易价格以根据经国资备案后的第三方评估值作为对价,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相关利益。

(九)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重大信息(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外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规范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能够真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编制、传递、审核和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情况。

(十一)对其他重要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对下属子公司云南锡业郴州矿冶有限公司实施派生分立并对其“债转股”方式增资后进行处置,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举措是通过处置亏损资产以进一

步优化业务结构,有利于持续优化公司经营情况,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国资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和监管要求,持续提升监事会监督履职水平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通过召开会议、审阅报告、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合规风控工作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同时,监事会将实时跟进行业发展状况和监管要求,加强对监管导向的动态掌握,强化监事履职培训,从而持续提升监事会履职水平和监督实效。

(二)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和廉洁从业进行监督,防止在履职过程中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督公司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2022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监督职能,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谋求长远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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