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一)中铝国际H股
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5-026),同意公司以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32,215.30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25,413.68万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控股”)下属子公司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源兴公司”)100%的股权,该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向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中含云锡(香港)源兴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铝国际”(H股,股票代码:02068)29,612,000股。
公司为进一步整合香港平台,拟注销香港源兴公司,于2017年5月将香港源兴公司持有的中铝国际股票转移至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目前该部分股票由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持有。
(二)认购信托产品
报告期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相关信托计划,认购金额为1亿元。
二、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021年末,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2068 | 中铝国际 | 102,995,751.77 | 公允价值计量 | 34,393,248.28 | 0.00 | -45,616,224.03 | 0.00 | 0.00 | 0.00 | 57,379,527.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对外投资 |
信托产品 | - | - | 100,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1,164,716.27 | 0.00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101,164,716.2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对外投资 |
合计 | 202,995,751.77 | -- | 34,393,248.28 | 1,164,716.27 | -45,616,224.03 | 100,000,000.00 | 0.00 | 0.00 | 158,544,244.01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5年04月27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三、证券投资事项有关说明
1、公司证券投资事项为公司2015年收购云锡控股下属子公司香港源兴公司时该公司持有的股票,从2015年至今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票未进行交易操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认购相关信托计划。
2、上述证券投资事项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新股、基金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等的交易,以及委托理财等情形。
四、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对购买股票、期
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等投资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监控、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公司投资风险。公司2021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事项为公司2015年收购云锡控股下属子公司香港源兴公司时该公司持有的股票,从2015年至今公司未对持有的该部分股票进行交易操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1亿元认购相关信托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