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登记日:2020年7月24日
除息日:
2020年
月
日
付息日:2020年7月27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本期债券”,“16中南02”)将于2020年7月
日支付2019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6中南02
、债券代码:
112418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年期,前
年票面利率为
6.00%,第
年票面利率为7.30%,附第4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12.00亿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6年7月27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7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转让交易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3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7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
58.4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73.00元。
三、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下一计息期起息日及利率
1、登记日:2020年7月24日
2、除息日:2020年7月27日
、付息日:
2020年
月
日
、下一计息期起息日:
2020年
月
日
5、下一计息期利率:7.30%
四、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中南02”持有人。凡在2020年7月2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7月24日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次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付息。本公司将在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次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委托代理本次付息服务,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
月
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发行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A栋9楼中南置地法定代表人:陈锦石联系人:陈吴峰电话:021-61929799传真:021-61929733邮政编码:
200000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6层联系人:姚巍巍电话:010-83939203传真:010-66162609邮政编码:100033
、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8楼联系人:赖兴文电话:
0755-21899321传真:0755-25987133邮政编码:
518038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