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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建设:关于为南通康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南通康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59.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07.47%,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南通市康民全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康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康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简称“招商银行南通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

2、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建筑向招商银行南通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

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公司权益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本次担保情况本次担保后可使用担保 额度审议情况是否关联担保
已担保 金额 (万元)可使用 担保额度 (万元)担保 金额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股东权益比例已担保 金额 (万元)可使用 担保额度 (万元)
南通康民100%70.16%03,623,396注5,0000.23%5,0003,613,396注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南建筑100%85.69%345,6755,0000.23%350,675
合计345,6753,623,39610,0000.47%355,6753,613,396--

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市康民全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7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培才村3组

法定代表人:李振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主营业务:全预制砼构件制造、销售;道路货运经营。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时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21年2月 (未经审计)25,101.8917,610.777,491.122,502.1068.2871.79

2、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8日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法定代表人:胡红卫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9年度 (经审计)5,579,010.404,560,282.951,018,727.452,217,749.9966,269.9945,185.30
2020年9月 (未经审计)7,450,308.686,383,946.741,066,361.941,562,428.9642,051.8632,614.93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南通康民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5,000万元。

(3)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南通分行根据有关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南通康民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有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南通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为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5,000万元。

(3)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南通分行根据有关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中南建筑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有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南通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有关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59.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07.4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54.66%;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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