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南建设: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向控股股东收购淄博锦美51%股权并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经过对拟进行的向控股股东收购淄博锦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淄博锦美”)51%股权并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认真了解,我们认为有关交易有利于推动淄博创智花园一期发展,有关项目预计收益良好,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回报率。股权交易定价以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透明公开,未来合作同股同权,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公平对等,不侵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2、关于为余姚荣耀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确系公司发展需要。担保涉及的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关联方合资公司的担保,公司通过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保障公司权益。提供有关担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 峰

曹益堂石 军华志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