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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0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9-037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并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2019年6月5日届满,经过股东提名并经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对公司八届董事会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吕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选举由吕梁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三年,从2019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邦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李邦良先生自参加工作五十余年以来一直在公司任职,自公司组建及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并经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聘任李邦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任期三年,从2019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李邦良先生担任华东医药董事长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阅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并经本次会议审议决议,聘任李阅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从2019 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顺华先生、吴晖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本次会议审议决议,聘任周顺华先生、吴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从2019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谢丽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需聘任董事会秘书。经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并经本次会议审议决议,聘任陈波先生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由谢丽红女士继续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三年,从2019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马红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本次会议审议决议,聘任马红兰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2019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设置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董事吕梁、董事牛战旗、独立董事杨俊,其中董事吕梁为主任委员;提

名委员会成员为:董事亢伟、独立董事钟晓明、独立董事杨岚,其中独立董事钟晓明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董事吕梁、独立董事钟晓明、独立董事杨俊,其中独立董事杨俊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金旭虎、独立董事钟晓明、独立董事杨岚,其中独立董事杨岚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附:简历

1、吕梁,男,1974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

(1)主要工作经历情况:

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任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7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2016年1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担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6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2)吕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吕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吕梁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吕梁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吕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邦良,男,1946年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工。

(1) 主要工作经历情况:1972年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1993年至2016年1月,担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担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1993年至2016年1月5日,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担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6月6日起任公司名誉董事长。

(2) 李邦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李邦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李邦良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 李邦良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李邦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3、李阅东,男,1972年出生,加拿大魁北克大学 项目管理硕士。

(1)主要工作经历情况:

历任浙江医药供销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爱邦保健品公司总经理,杭州朱养心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5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6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2)李阅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李阅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李阅东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李阅东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李阅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周顺华,男,1960年出生,硕士,经济师。

(1) 主要工作经历情况:1978年12月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宣传干事、经营部经理、上海办事处主任、上海大区经理、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担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 周顺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周顺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 周顺华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 周顺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周顺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吴晖,男,1969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

(1)主要工作经历情况:

1991年7月任职于公司,历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总工程师;2015年至今,担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6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 吴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吴晖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 吴晖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 吴晖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吴晖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陈波,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1) 主要工作经历情况:200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融资部投资专员,融资部副经理,从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投融资部经理、证券办主任。

(2) 陈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陈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 陈波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 陈波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陈波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7、马红兰,女,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1) 主要工作经历情况:1994年7月-2010年6月,任职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 马红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马红兰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 马红兰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 马红兰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 马红兰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谢丽红,女,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1) 主要工作经历情况:2008年加入公司,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办副主任。

(2) 谢丽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谢丽红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 谢丽红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 谢丽红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 谢丽红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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