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英国Sinclair Pharma Limited(以下简称“Sinclair”)提供不超过1500万英镑融资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向Sinclair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万英镑(含;约合1.5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用于满足其资金使用需求,有利于Sinclair的后续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是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
2020年 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