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东医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杨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作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意见。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的发展和风险控制等重大问题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岚99002

二、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议题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对公司发生的凡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能做到认真了解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公告时间事项发表的意见类型
12022年2月21日关于全资子公司与Kiniksa公司签署产品同意
独家许可协议的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7日关于与德国Heidelberg Pharma公司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及产品独家许可协议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4月26日1、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对《关于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2年4月26日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52022年5月11日1、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2年6月1日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2年8月8日1、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芜湖华仁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6、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82022年10月27日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和建议

(一)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工作会议,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审阅,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审计的独立性,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同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季报及半年度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能够认真核查提交给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

客观、审慎的判断。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意保持独立董事意见的独立性,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依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本人任期内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责。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参考建议和意见,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独立董事:杨岚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