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梁德强先生、田磬林先生、戴志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公司副总经理梁德强先生、田磬林先生、戴志骋先生的薪酬标准为S2-3级,自2020年8月起薪。公司副总经理薪酬标准的确定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薪酬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 马 弘运乃建段 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