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收付交易款、委托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存款、融资租赁、投资投行等金融服务业务。出席上述会议的公司关联董事和关联方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4月 13日和 5 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2、021、026)。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后,因财务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业务制度发生变更,故该公司拟对《金融服务协议》授信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由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协议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全文披露,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反复沟通、协商,双方同意按原定协议内容签署合同。2019年 6月18日,公司与财务公司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协议全文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 年 6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