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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1年预计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4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和2021年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由于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将进行清算注销,其原有金融业务由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承接。

●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已于2020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预案全文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已于2020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 以下2020年关联交易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实际数据以2020年审计数据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2020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

由于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进行重组整合,国电财务公司将清算注销,其原有金融业务由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承接。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终止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11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陆续在国能财务开设结算账户;12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结算账户全部注销。

2020年1-10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的存款余额最高发生数为人民币(下同)9.32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限额10亿元。关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国电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期末贷款余额为0。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2,448.17万元,未超过4,500万元的年初预计数。

2020年11-12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的存款余额最高发生数为4.44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限额10亿元。关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国能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期末贷款余额为0。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为0,未超过2,000万元的预计数。

(二)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的预计

2021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10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

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2021年国能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4,500万元。

(三)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1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4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

注册资本:125亿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

主要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等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股权关系股权比例%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6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69.45%32.57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2.72%2.86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7.7604%2.86
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8.16%1.71
合计100

2.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末,国能财务总资产 10,562,470.96万元,净资产2,247,106.62万元,营业总收入 354,733.14万元,净利润102,016.2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国能财务均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财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国能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国能财务的存款利率按照国能财务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该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使用公司与国能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授信额度下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需单独进行授信评审,担保方式及贷款利率视评审情况确定。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10月30日,公司与国能财务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在适当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在国能财务存、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并披露了《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国家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07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1年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未超过预计数,符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国能财务营业执照;

5.国能财务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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