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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2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0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2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董文敏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39,958,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4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43,983,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22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5,974,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1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5,086,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9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7,075,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9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8,011,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952%。

3、除董事刘家治先生、田永东先生、监事程明先生、赵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除副总经理李贵龙先生之外,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此提案,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01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4%;反对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56,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0%;反对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鹏 张雨晨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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