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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5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高升股票代码:000971

信息披露义务人:翁远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和家园御和园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和家园御和园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翁远
上市公司、公司、高升控股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受让方李晓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翁远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2619770617XXXX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和家园御和园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和家园御和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0,054,672股,占公司总股本8.5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6,498,476股,占公司总股本2.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的相关安排,详见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76号)。若发生其他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晓彦于2020年9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395元/股的价格转让其直接持有的63,556,196股高升控股股份,占协议签订日高升控股总股本的6.0225%。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低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5%,以现金或网银转账方式支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高升控股的股份90,054,672股,占高升控股总股本的8.53%;本次权益变动生效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高升控股26,498,476股股份,占高升控股总股本的2.51%。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9月24日,翁远和李晓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翁远

受让方(乙方):李晓彦

转让股份:翁远将其持有高升控股63,556,196股股份及其所有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李晓彦。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价款及支付: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2.395元人民币/股,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5%,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52,217,089元。乙方应于完成标的股份过户后1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网银转账方式,按本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过户:双方应于此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协议的生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90,054,6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5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高升控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以及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外,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高升控股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高升控股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在依法合规履行披露程序的基础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无其他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
翁远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高升控股的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仙桃市
股票简称*ST高升股票代码0009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翁远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 加 □ 减 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90,054,672 持股比例:8.5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6,498,476 持股比例:2.51% 变动数量:63,556,196 变动比例: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
翁远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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