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董事会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下属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以固定资产抵偿国恒投资公司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基红色番茄拟将其吸收合并的原中基天泉、中基天晟、中基天源的固定资产抵偿国恒投资公司欠款。中基红色番茄吸收合并的原中基天泉、中基天晟、中基天源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1,532.35万元。中基红色番茄与国恒投资公司欠款本息合计为113,443,274.99元。
本次交易价格按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4752号】的价格进行交易,交易公平公正。
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整合优化资源,降低公司负担,推进业务转型,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及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雷富阳、谢竹云、龚婕宁
2020年12月4日